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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將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 承諾不實將承擔嚴重後果
2020-12-22 10:13:57來源:新華網編輯:蘇喜茹責編:石麗敏

  新華網武漢12月22日電(連迅)武漢市政府常務會議日前原則通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流程(試行)(送審稿),今後相關事項在行政審批中承諾書將取代證明書,而承諾不實的承諾人也將承擔嚴重後果。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申請辦理行政事項時,審批部門以書面形式將證明義務、證明內容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面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審批部門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並依據書面承諾辦理相關行政事項的工作機制。

  武漢市將出臺執行的新規定,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則,有針對性地選取與企業和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或獲取難度較大的證明事項,特別是在戶籍管理、市場主體準營、資格考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不動産登記、健康體檢、法律服務等方面,實行告知承諾制。例如,以前需要由派出所開具的“公民戶籍所在地”證明今後派出所將不再出具,只需要公民按有關要求履行承諾責任就可以。

  武漢市將出臺的新規定提出,對於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申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採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但是申請人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而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業審慎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的證明事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新規定還提出,審批部門對於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作出准予審批決定後,應當及時將申請材料、承諾書和辦理結果及時推送至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核查,承諾書應同時推送至市信用平臺。行業主管部門發現申請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應當責令申請人停止從事審批事項的相關活動,並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後仍不符合條件的,審批部門依法終止辦理、撤銷審批決定;構成違法的,予以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審批部門應及時將申請人不實承諾或違法承諾的信息推送至市信用平臺。申請人失信情節嚴重的,由審批部門按照國家部委制定的標準列入“失信黑名單”,不再適用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同時應終止申請人在辦的其他承諾審批事項。

  為解決群眾和企業在辦理相關行政審批手續時遇到的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2019年國務院決定在部分地方和部門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全國18個試點的地方和部門試行了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涉及的領域約60多個,共有2000多項。實踐證明,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大幅減少了“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復證明等現象。

  2020年11月初,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正式印發,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制定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專家表示,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有利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對減少證明事項、簡化行政審批、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優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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