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建廳印發《關於加強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在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明確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規劃建設要求,將規劃數量落實到具體建設位置。
《通知》指出,在出具規劃條件和核發相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要嚴格執行配建或預留充電基礎設施的比例要求,新建居住(小)區配建停車位、大型公共建築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00%、10%、10%;新建的大於2萬平方米的商場、賓館、醫院、辦公樓等大型公共建築配建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具有充電設施的停車位應不少於總停車位的10%。
《通知》還要求,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工程驗收。建築設計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劃條件進行設計,執行配建或預留充電基礎設施的要求。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審查新建或改擴建住宅項目施工圖時,對未按規劃條件設置充電基礎設施的應提出修改意見。建設單位應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情況納入工程竣工驗收,要確保統一將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敷設條件),預留電錶箱、充電設施安裝位置和用電容量,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提供便利。
支持現有居住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各級房地産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相關要求,引導物業服務企業支持在現有停車位建設充電設施,做好充電設施建設的有關保障工作。(記者 劉嵐)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