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臺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到2020年,每個設區市至少建1家互聯網醫院
近日,河北省出臺《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20年,河北省“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醫療健康信息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跨業務的互聯互通,每個設區市至少建設1家互聯網醫院,全省62個貧困縣實現遠程醫療全覆蓋,二級以上醫院普遍實現為居民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慧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
到2020年 全省62個貧困縣遠程醫療全覆蓋
意見鼓勵發展互聯網醫院。依託醫療機構發展互聯網醫院,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後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醫療機構可使用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
允許註冊或者備案的執業醫師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允許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後在線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所有在線開具的診斷和處方須有醫師電子簽名,並建立患者電子病歷。
到2020年,省直至少建設2家互聯網醫院,每個設區市至少建設1家互聯網醫院,鼓勵民營醫院和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
到2020年,全省62個貧困縣實現遠程醫療全覆蓋,其中深度貧困縣要提前實現。鼓勵醫療機構探索以醫學影像大數據為基礎的人工智能輔助診斷,提升遠程醫療診治精準性。
重點加強慢性病等在線服務管理
意見提出,利用互聯網提供公共衛生管理服務。
重點加強對老年人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管理,零歲至6歲兒童健康管理,適齡兒童預防接種等在線服務管理。
在保障健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面向全省居民和醫療衛生機構開放電子健康檔案在線查詢服務,引導群眾有效預防和治療疾病,推進電子健康檔案規範使用。
建設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綜合監管系統,開展“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搭建京津冀醫用耗材聯合採購平臺
基於互聯網開展短缺藥品多源信息採集和供應業務協同應用,提升藥品供應保障和短缺藥品的監測預警能力。搭建京津冀醫用耗材聯合採購平臺,實現京津冀區域內藥品、醫用耗材採購、配送等信息的交換共享。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師審核後,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
鼓勵推廣“智慧藥房”建設,實現處方系統與藥房配藥系統無縫對接,方便群眾及時取藥。
逐步拓展多種在線支付功能
加快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與全民健康信息平臺聯通和數據共享。進一步優化支付流程,改善結算模式,逐步拓展覆蓋社會保障卡支付、居民健康卡支付、銀行卡支付以及第三方支付的在線支付功能,推進“一站式”結算,探索實現多卡通用、脫卡就醫,為患者提供多種在線支付方式和更加便利的服務。
繼續擴大聯網定點醫療機構範圍,逐步將更多基層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進一步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和“雙創”人員跨省異地住院費用直接結算。
建立健全河北省互聯網診療收費政策,逐步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診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推動醫療健康信息互聯互通
意見提出,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依託電子政務外網,促進與國家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和各級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共享平臺互聯互通與協同共享。加快建設基礎資源信息數據庫,完善全員人口、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數據庫。暢通部門、區域、行業之間的數據共享通道,促進全民健康信息共享應用。
進一步加強全省二級以上醫院信息系統標準化、規範化和集成化建設,整合院內各類系統資源,逐步實現基於醫院信息平臺的應用集成與統一管理。有條件的三級醫院要儘快實現院內醫療服務信息互通共享,全省三級醫院到2020年底前要全部實現。積極推進健康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探索基於互聯網技術的醫養結合服務模式。
醫療機構通過省級、市級等相關專業醫療品質控制合格的,在相應級別行政區域內檢查檢驗結果實行互認,避免患者重復檢查。
數據全程留痕加強行業監管
意見要求,要建立完善政策體系與行業監管機制。及時制定完善促進和規範“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相關配套政策,健全相關機構準入標準,減少準入限制。完善河北省醫師多點執業政策,為執業醫師開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提供便利。
意見還強調,“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産生的數據要全程留痕,可查詢、可追溯。建立醫療衛生行業“黑名單”制度,加強對互聯網失信行為的記錄、公示和預警。建立健全依法聯合懲戒體系,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記者 劉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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