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為什麼存在謠言,大抵有以下原因。一是核心和關鍵事實供給不足。如果民眾對一些核心關切信息得不到有效供給,會造成民眾心理恐慌,心理恐慌會産生信息不安全感,致使謠言乘虛而入,並因為心理學中的首因效應而成為民眾的刻板印象,主流媒體傳播的真實信息便會棄置一旁。二是焦慮、恐慌、無聊或其他負向心理激發,在傳播學中效果最明顯的訴求方式就是恐怖訴求,這種訴求不僅可以改變民眾的態度認知,甚至直接促使民眾進行線下集群行為,如新冠肺炎疫情剛出現時,社會上充斥各種謠言,主要是新冠肺炎會危及民眾基本生存權,民眾的恐慌可想而知,再加上隔離在家,空閒時間較多,為謠言滋生提供了傳播環境。三是謠言有時被作為某些特殊群體的一種宣泄和抗議,很多社會心理學家認為謠言是某些特殊群體製造出來的一種社會抗爭行為,能幫助他們消除焦慮、獲得平靜,是缺乏信息者對信息資源不平等的一種挑戰。正是因為謠言産生與傳播有著這樣的複雜原因,對謠言治理就不能簡單地一堵了之,必須對症下藥,切實加強源頭治理、綜合治理、有效治理。
分類管理,疏控結合,以疏為主。要創新治理思維,合理甄別不同類別和不同程度謠言的危害,構建“堵”與“疏”相結合的治理體系:一是持續供給事實,用鮮活的事實而非簡單空洞的口號、評論或抒情填補動態的信息真空;二是及時發佈客觀、統一的權威信息,避免將新聞發佈會開成各方各持己見的“學術研討會”“學術爭鳴會”;三是全面、準確、真切回應公眾關切,很多時候謠言傳播不同於一般網絡輿情事件,不做回應的“主動發佈”難以設置議程,反而容易造成“宣傳的空轉”;四是關懷具體人的處境和命運,既要在新聞傳播中傳遞官方的權威聲音和解決方案,也要將鏡頭、筆頭觸及個人、家庭和特定人群的命運,切忌空洞泛泛的宣傳,要傳播大時代下的小人物的真情實感;五是喚起積極社會心理,倡導公眾有所參與、有所建設、有所作為,目的是減少“無事生非”。以上分類管理,用力於疏,周延于控。
化被動為主動,推動治理關口前置化。一是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對鑒別謠言信源的唯一性進行有效鎖定。謠言與真實信息在信源上最大的區別就是信源具有唯一性。因此,可以通過大數據回溯技術,有效甄別謠言並對傳播節點進行識別和控制。二是充分利用謠言在不同地區和不同人群傳播的時滯性。謠言傳播從宏觀傳播上看,並不是隨機的,而是從核心地區向邊緣地區、從核心人群向邊緣人群傳播,這個時間間隔大約1—3天,因此網絡謠言 需要抓住這個傳播時滯週期,及早切斷傳播路徑,實現謠言預警的主動性。
改內容識別為身份識別,增強受眾識別能力。一是加強微信公眾號的身份標識分類。加強公眾號主體的官方認證的顯著標識,並將之作為一種識別謠言的科普性知識對受眾進行推廣。二是加強謠言易感人群和網絡信息搬運工群體的識別和引導。謠言的易感人群是最主要的信謠者,很容易成為謠言的受害者和二次傳播者,應強化對這類人群的識別和針對性辟謠;在微信群等社交媒體平臺上存在一群進行信息搬運的人群,這類人群是最主要的傳謠者,可以通過其在微信群的發言頻度和信息類別進行有效甄別。三是鼓勵各平臺構建網絡謠言數據庫和按照信用分級的造謠者、傳謠者和易感人群數據庫。謠言治理從根本上講是對人的治理,對人的治理要考慮針對性和精準化,按照謠言傳播鏈條的角色和地位,可以將之分為造謠者、傳謠者和易信謠者,對之進行傳播信用等級的評估,類似于徵信體系,在賬號主體明顯的位置上予以標識,並對信用等級較低的賬號進行預警,一旦用戶點開其傳播的信息,將産生自動預警提示。
改各自為戰為協同治理,構建社會化辟謠機制。一是改變單兵作戰,構建謠言治理的多元責任主體平臺。網絡謠言的治理目前多是以平臺企業和政府為主,社會第三方等資源介入其中的比例不高,未來需要由政府主導形成數據平臺方、企業、專家、高校、政府等五位一體的多元責任主體平臺,實現網絡辟謠的社會化和無影燈效應。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謠言研判聯席機制,提高相關部門聯席會商頻率,創建“扁平化”的應急響應機制組織開展重大輿情會商、應對演練,確保關鍵時刻能形成合力。二是打通辟謠的數據平臺,構建國家層級的謠言治理大數據平臺。目前各社交平臺和信息傳播平臺都有自己的辟謠頻道和相關小程式,但各平臺數據庫還是相對割裂,尚未形成協同機制,需要在打通各個平臺的前提下,在整個國家層面構建網絡謠言大數據平臺,融合網站、報紙、電臺、電視、社會組織,建立融合新媒體、傳統媒體的綜合辟謠機制。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套成熟的謠言觸發與預警機制。三是加強預防式科普宣傳,注重方式方法的柔和度。加強日常的預防式科普宣傳,尤其針對易感人群需使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強專業俗語的“轉譯”能力,學會講故事,避免簡單粗暴的説教和告知,避免出現逆火效應(也叫“迴旋鏢效應”,當辟謠與人們已有的認知和信念相矛盾時,人們很可能會因此而更堅信先前的信念)。更重要的是,強化辟謠的情緒化引導,改變只重視謠言自身而忽略謠言背後的社會心理疏導和社會問題解決。(學習時報 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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