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海南消息:根據省公安廳關於嚴格查處嚴重交通違法的指示精神,10月12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大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力度的緊急通知》,要求切實加大對嚴重交通違法特別是“兩客一危”、重中型貨車、校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格依法頂格處罰,該行政拘留的一律拘留、該吊銷駕駛證的一律吊銷駕駛證、該暫扣駕駛證的一律暫扣駕駛證,堅決杜絕規避記分、應罰不罰、應拘不拘、應追究刑事責任不追究等行為。
通知強調,對以下幾種重點情形一律進行行政拘留: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相關牌證、標誌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通知要求,重點加大對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的懲治力度。對運輸單位的車輛超員、超載違法行為,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超限超載車輛,除依法責令卸載並處罰外,應將有關信息抄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疊加處罰;對貨運車輛非法改裝的,要責令恢復原狀並依法處罰款五百元,不能當場整改的,通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貨運企業改正並依法處罰;對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駕駛人,處一百元罰款,由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登出其駕駛證,一律移交派出所或治安部門予以罰款和行政拘留;對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系統記錄的交通違法信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作為執法依據,依法查處;對長途客運車輛違反規定淩晨2時至5時運行的,除對駕駛人依法罰款、記分外,還要抄告客運車輛屬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查處運輸車輛超載、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過程中,駕駛員存在逃避檢查、阻擾執法情形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據統計,自今年1月份以來,海口交警部門共計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85多萬起,其中行政拘留58人,暫扣駕駛證2265本,吊銷駕駛證240本,查扣“四類”重點違法車輛5722輛,查處酒駕違法行為1115起,其中酒後駕駛844起,醉酒駕駛271起。(供稿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陳世清 李盛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