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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小微企業和個體戶 創業擔保貸款發放政策解讀
2022-04-10 15:24:04來源: 黑龍江日報編輯: 劉才星責編: 趙春曉

  為做好疫情期間創業擔保貸款工作,哈爾濱市人社部門發佈《哈爾濱市關於應對疫情影響支持小微企業及個體創業者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實施細則》,政策的適用範圍是什麼?貸款對象及條件是什麼?近日,哈爾濱市人社局進行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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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答:哈爾濱市、區受疫情影響、有貸款需求並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及個體創業者。縣市地區可以參照執行。

  貸款對象及條件是什麼?

  答:(一)小微企業具體指在市內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註冊,屬於《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要求小微企業具備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含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含8%),企業當年新招用的符合條件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規違法信用記錄條件等。

  (二)個人貸款對象具體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産能過剩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技校及職高畢業生(含在校)、未就業隨軍家屬、在哈創業的外來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貸款額度及貼息是多少?

  答:(一)對2022年符合上述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小微企業,政策有效期內新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由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業承擔,剩餘部分由財政部門給予貼息。

  (二)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新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經辦銀行在政策有效期內可以給予最高額度2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支持,財政部門給予全額貼息。

  除上述政策有效期內新發放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從300萬元提高至500萬元、新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給予全額貼息外,創業擔保貸款其他政策不變。

  申辦所需材料有哪些?

  答:(一)小微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需持:

  1.企業營業執照;

  2.承諾屬於小微企業的書面承諾;

  3.企業在職職工花名冊(集中標注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

  4.企業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

  5.企業與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

  6.經辦銀行、擔保中心等部門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需持:

  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創業項目提供可以證明經營狀況的相關材料;經辦銀行和擔保中心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網絡商戶提供平臺(網站)實名制註冊信息。凡可通過人社部門就業系統、社保系統、去産能人員數據庫及市場監管工商註冊系統等聯網查詢的信息,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材料。在上述基礎上,還需分類審核貸款對象身份等證明材料等。

  申辦程式是什麼?

  答:(一)小微企業貸款:

  1.申請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經辦銀行提交申請,填寫《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

  2.人社部門對小微企業招用人員資格及招用比例等情況進行審核認定;

  3.經辦銀行與擔保中心對小微企業開展現場調查;

  4.以上審批通過的小微企業分別與經辦銀行簽訂人民幣借款合同,與擔保中心簽訂反擔保合同;

  5.擔保中心履行完反擔保手續後,通知經辦銀行,經辦銀行發放貸款。

  無需擔保的小微企業貸款執行如下程式:

  1.經辦銀行對有貸款需求的小微企業,根據其相關信用數據進行貸款額度綜合認定,並與其簽訂人民幣借款合同;

  2.經辦銀行根據小微企業的招用人員資格及招用比例等情況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報人社部門審核認定;

  3.人社部門審核認定合格的,經辦銀行指導小微企業進行創業擔保貸款的支用。

  (二)個人貸款:

  1.申請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經辦銀行提交申請,填寫《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

  2.人社部門對申請人進行資格認定;

  3.對人社部門審核合格的人員,由經辦銀行、擔保機構進行材料初審並開展聯合調查;

  4.調查審批合格的,由申請人分別與經辦銀行、擔保機構簽訂貸款合同和反擔保合同;

  5.擔保機構履行反擔保手續後,由經辦銀行發放貸款。

  相關部門的職責是什麼?

  答:全市各級財政部門做好貼息資金的安排工作;全市各級人社部門做好人員資格認定工作;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組織好各經辦銀行做好貸款發放工作;全市各級擔保機構做好貸款擔保工作;全市各經辦銀行做好貸款審核發放工作。

  細則的有效期是什麼時間?

  答:本細則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解讀由哪個部門負責?

  答:政策解讀部門為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創業處。(記者 呂曉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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