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家事審判 促進社會和諧
——河南省靈寶市法院家事審判工作受最高法院表彰
國際在線河南頻道消息:7月19日,全國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總結大會暨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聯席會議第二次全體大會在北京召開。會上,河南省靈寶市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家事審判團隊法官助理蘇澤江喜獲“全國法院家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常言説,家和萬事興,家固天下穩。靈寶市人民法院立足實際,積極探索創新家事審判專業化、社會化和聯動性解決方式,編織立體“親情網”,現已形成“法院推動、多方支持、綜治協調、社會參與”的家事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僅2017年,該院就審結家事案件859件,結案率達98%,為構建和諧家庭、維護社會穩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先後多次被省、市兩級法院通報表彰,評為先進集體,贏得了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好評。他們是怎麼做的呢?
“家”中擺平家務事
花卉、茶几、沙發,“家居式客廳”搬進威嚴的法院。法官和當事人雙方家屬、朋友圍坐一起,融合情、理、法,娓娓“拉家常”,了斷家務事。2017年7月4日,在靈寶法院民事法官主持下,一對夫妻原被告雙方在“家”達成離婚調解協議,過去事情雙方互不追究。這僅僅是靈寶法院“家事審判庭”模式的一個縮影。
2017年以來,該院乘司改東風,銳意創新,抽調審判經驗豐富的法官和輔助人員組建專門的家事審判合議庭,提高家事審判的專業化水準,保障家事審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該院根據家事糾紛特點,以“家”為基軸,積極探索家事審判新途徑,形成“疏導情緒、規勸親情、隱私保護、感情修復、案後回訪”的溫情審判模式,讓家事糾紛在“家”的溫馨中得到調處,傾力彌闔家庭親情。
離婚試卷“挽”婚姻
“這份試卷意味著沉甸甸的責任,我們也僅作為參考,重在拯救一個家庭,希望你們冷靜作答,用理智和溝通解決問題,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婚姻不易,請理智珍惜!”2018年6月19日上午,靈寶市人民法院三號審判庭,了解到該案件小孩還不滿三歲,正需要爸爸媽媽的關愛,為拯救婚姻,審判長李佳庭審中向當事人雙方分發離婚試卷,並語重心長地勸他們認真填寫。
原來,小光與小王係同村村民,2013年2月二人經人介紹後確立戀愛關係,2014年11月26日辦理結婚登記,2015年10月27日生育一女孩。婚後初期,雙方感情尚可,後因家庭瑣事,雙方逐漸産生矛盾。2016年4月,雙方發生打架後,女方小光離家出走並外出務工,兩年後回到當地向靈寶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審理中,原告小光堅持要求離婚,被告小王不同意。在雙方認真填寫完“離婚試卷”後,法官當庭詢問雙方答卷後的感受、試卷答案的異同等,雙方均沉默了。最終,靈寶法院認為,雙方雖因家庭瑣事産生一些矛盾,但不足以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況且孩子尚小,若雙方能夠相互理解,及時溝通,仍有和好的可能,故原告訴請離婚,理由不足,該院不予支持。
依法保護助安全
“我真的受不了了,他用短信、微信、電話一直騷擾威脅我和家人,我快要瘋了,你們幫幫我吧……”家事調解室裏,申請人王某哭訴。
王某丈夫脾氣暴躁,經常因瑣事對其百般虐待和實施暴力,王某不堪忍受,向靈寶法院起訴離婚。在訴訟期間,其丈夫多次對王某及親屬進行口頭或者電話騷擾、威脅,並給王某發威脅性微信,王某遂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保護其與親屬的人身安全。該院承辦法官經審查認為,王某的丈夫實施家庭暴力,並威脅王某及其親屬,公安機關已多次出警處理,事實清楚。王某的申請符合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法定條件。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之相關規定,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一、禁止其丈夫實施家庭暴力;二、禁止其丈夫騷擾、威脅申請人王某及其近親屬。
多方發力促和諧
據了解,《人身安全保護令操作制度》僅是該院建立健全家事審判制度的其中一項。該院出臺了《開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實施方案》,並相繼制定《離婚冷靜期制度》、《婚前財産申報制度》、《委派司法局人民調解中心調解制度》等配套制度,聯合公安、司法、民政三部門制定了《關於深入推進家事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見》,各項制度相輔相成,同向同時發力。
在靈寶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該院搭建了訴調對接工作平臺,設立“三室一窗口”,即“家事調解室、家事速裁法庭、家事訴調對接工作室、家事案件受案窗口”,聯袂婦聯、綜治、司法等部門組成家事案件調解委員會,建立委派委託調解機制,立案前或立案後,考慮當事人自願、對糾紛熟悉、當事人就近等因素,可委派或委託有關調解組織或家事調解員進行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由調解員製作調解協議。當事人向法院申請確認協議效力的,法院啟動調解協議確認制度,及時審查處理。加強與成員單位的聯絡溝通,適時排查家事糾紛,統一排查臺賬,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分析轄區家事糾紛概況,查找家事糾紛突出問題,研討化解途徑,制定預防措施,引導良好家庭關係,促進文明家庭建設,營造社會文明風氣。僅2017年,該院就召開聯席會議6次,排查家事糾紛70余起,制定預防措施20余項,部分家事糾紛得以有效化解,有效減少了家事訴訟案件的發生。
亦審亦宣倡新風
“養老媽不成問題!”六十五歲的大兒子李某理向法官表態。
“對!對!錢上沒一點問題!”大女兒李某玲應聲附和著。
“由我們三家出錢雇保姆養老媽,不比你們差!”女兒李某華立即反對。
這不是劇情對白,而是靈寶法院在調解一起婚姻自主權糾紛案件時的真實場景。
老太太名叫樊某,生於1929年,河南省鄢陵縣人。1960年,因丈夫去世,樊某帶著長子李某理、長女李某玲改嫁于同村小其六歲的李某山,婚後又生育女兒李某華等二女一子。歲月流逝,兒女們相繼離開家鄉到外地工作安家。長子李某理于1972年過繼到靈寶市一個鄉村生活,2012年,年過八旬的樊某患了老年癡呆症,連自己的丈夫與兒女們都不認識了。已經退休的長子李某理就把母親接到了自己身邊照顧母親的晚年生活。後老大爺李某山以侵犯婚姻自主權為由,把繼子李某理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決李某理停止侵害其與樊某之間共同生活的權利和婚姻自由,讓自己和妻子樊某團聚。
靈寶法院民事法官接案後,經過耐心細緻的閱卷,考慮到此案涉及老年人合法權益保護和婚姻家庭的和睦,本著“調解為主、判決為輔、調判結合”的原則,承辦法官深入樊老太老家了解情況,並先後兩次主持調解,最終,在承辦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一致調解協議:李某山同意樊某隨李某理在靈寶生活,由李某理負責其日常生活起居。李某理同意李某山隨時來其家中看望樊某,並可在其家中居住一星期。該案以《愛與理解》為題在靈寶電視臺平安靈寶欄目播出,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此外,靈寶法院還積極開展家事審判進社區、進鄉村等活動,深入群眾宣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識,發放家事法律宣傳資料,解答生活中遇到的婚姻、繼承、撫養、贍養、家庭暴力等家事問題。通過電視、報紙、廣播、網站、微信平臺等媒介,通過不同視角、多維度向廣大群眾普及有關家事審判法律法規常識,講述案例中的法制教育和引導意義,倡導文明家庭風向,促進社會穩定和諧。(文/侯林峰 李軍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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