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最低工資標準提高 10月起施行

2018-07-31 11:10:26  來源:鄭州日報  責編:趙瀅溪

  鄭州日報訊:河南最低工資標準要提高了!昨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省政府印發《關於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鄭州等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元,新標準自10月1日起施行。

  根據《通知》,我省綜合考慮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就業狀況、物價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決定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後,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9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元;二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7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7元;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5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5元。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鄭州市區及新鄭市、滎陽市、新密市、登封市、中牟縣均被列為“一類行政區域”。同樣為“一類行政區域”的,還有洛陽市區、新安縣、欒川縣、偃師市;平頂山市區、舞鋼市;安陽市市區;鶴壁市市區;新鄉市市區;焦作市市區、沁陽市、孟州市;許昌市市區、長葛市;漯河市市區;三門峽市市區、義馬市、澠池縣、靈寶市;濟源市;鞏義市。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記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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