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滿減,精打細算掐點領券;短信、社交網絡,優惠“爆倉”不勝其擾……今年的“雙十一”購物節已經打響,興奮地買預售、加購物車的你,是否也多了不少煩惱?今日,本報在為你梳理各種“套路”、各種“坑”的同時,再送你一份“維權寶典”。
“雙十一”網絡購物狂歡即將來臨,買到的東西品質有問題怎麼辦?通過下面的案例來學學怎麼維權吧。
2017年12月,鄭州市民趙先生在某購物網站訂購了某公司4箱土雞蛋,通過微信付了4090元貨款。3天后,收到貨他卻發現土雞蛋變質了。他立即跟賣家交涉要求退款,對方則以變質係運輸途中保存不當為由拒絕退款。隨後,趙先生訴至法院。今年10月24日,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判令銷售商全額退還貨款。
●網購物品存在品質問題咋維權?
該法院法官提醒,消費者一旦發現所購商品存在品質問題,要第一時間通過截屏、拍照等方式完整保留交易過程中的信息,如購物平臺和商家的信息、商品的詳細介紹等關鍵性證據。
建議消費者先找賣家協商,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購物平臺投訴。如果還不能解決,可以向市場管理部門投訴,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發生糾紛後,應到哪個法院起訴?
網絡購物是一種買賣合同關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消費者起訴時,如雙方對管轄無明確約定,對於“線上訂立,線上交貨”的買賣合同,可以選擇到消費者住所地法院起訴;“線上訂立,線下交貨”的買賣合同,可以選擇到收貨地的法院起訴。
●網絡購物平臺是否應承擔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網絡購物平臺負有如下責任:一是提供銷售者或服務者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二是如果作出了更有利於消費者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例如網購平臺作出“無假貨、保正品”等承諾,就有義務審核入駐平臺的店舖銷售的商品是否為正品。三是對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本報記者 周青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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