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重的大書包、瓶底厚的眼鏡片,幾乎成為中小學生的“標配”。今後,這樣的狀況將有所改善。
5月19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河南省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發佈。
我省教育廳、發改委、公安廳等九部門聯手打起組合拳,為中小學生“大包袱”減重: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嚴禁節假日、雙休日補課或上新課;競賽結果不得作為學校招生依據……這一系列動作,將扭轉不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切實減輕違背教育教學規律、有損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的過重學業負擔。
科學留作業,一二年級告別書面家庭作業
減負從教學做起,為此,《方案》明確規定,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的課程方案、課程標準,開齊開足規定課程、規定課時,不得實行兩張課表,努力提高教學品質,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得隨意提高教學難度和加快教學進度,杜絕“非零起點”教學。
科學設計作業內容,提倡分層佈置作業,作業難度水準不得超過課標要求,教師不得佈置重復性和懲罰性作業,不得給家長佈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書面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初中書面家庭作業不超過90分鐘,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嚴禁寒暑假、節假日違規補課
課後作業減少,課堂效率必須有保障。
為此,《方案》要求,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培養良好學習習慣。引導學生端正學習態度,課前主動預習,課上專心聽講,積極發言、不懂就問,課後主動復習鞏固,學習時精力集中、提高效率,不做“刷題機器”。
此外,嚴禁節假日、雙休日補課或上新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寒假4周、暑假8周,普通高中寒暑假共10周,具體放假時間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在保證總放假時間的前提下自行確定,嚴禁寒暑假和其他法定節假日,違規補課或上新課。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私自舉辦培訓班,嚴禁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講”、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等行為。
彈性離校,績效向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傾斜
我省將建立彈性離校制度,為中小學生提供豐富多彩的課後服務內容,合理確定學生離校時間。但嚴禁將課後服務變為集體教學或集體補課。
《方案》提出,各地可根據課後服務的性質,採取財政補貼、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有關部門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應當適當考慮學校和單位開展課後服務因素。
學校和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對參與課後服務的教師給予適當傾斜。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後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嚴禁各地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課後服務一般從週一至週五下午放學後開始,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晚于18:00。具體服務時間由縣級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嚴控考試次數,不組織與升學掛鉤的統一考試
此外,《方案》還對考試次數和內容進行了嚴格規定。
根據要求,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校可組織1次統一考試,其他年級每學期不超過2次統一考試。不得在小學組織選拔性或與升學掛鉤的統一考試。堅決制止隨意組織學生參加各種統考、聯考等現象。除初中學業水準考試、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外,原則上省轄市不得再組織其他形式的統一考試;以品質監測為目的的抽測,每學期不超過1次,隨機抽取的學生比例不超過本年級的30%。
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確定考試內容,命題要符合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怪考題。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單純以考試分數評價學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嚴禁按考試成績對學生排名、重新分班和編排學生座位。
均衡編班合理配置師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規範實施學生隨機均衡編班,合理均衡配備師資。
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評優、推優及競賽活動。不得將競賽以及競賽産生的結果作為學校招生入學的依據。
招生民辦中小學校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
深化考試招生改革。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嚴禁以各種名義組織考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培訓機構培訓結果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全面實施基於初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將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普通初中並完善實施規則。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保證入學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願,嚴禁向招生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嚴禁招生學校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允許違規進入被招生學校進行宣講。民辦中小學校招生納入學校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中小學同步招生。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留作業
《方案》特別指出,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留作業,且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
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名稱、招生對象、培訓進度、上課時間等要經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核並向社會公佈;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內容不得超出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市、區)中小學同期進度。
此外,嚴禁將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嚴禁公佈或向中小學校提供培訓成績,嚴禁對參加培訓學生有關升學情況進行宣傳,嚴禁作出提高應試成績或與升學、考試相關的保證性承諾,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排名。對違規開展上述培訓的機構,要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要取消辦學許可證。
政府部門不得將升學情況與考核獎勵掛鉤
根據《方案》,我省嚴禁市、縣級人民政府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將升學情況與考核、績效和獎勵等掛鉤。
嚴禁各類新聞媒體炒作考試成績排名和升學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中高考狀元;多層次多角度宣傳科學教育理念,引導家長和社會轉變觀念,努力破除“搶跑文化”“超前教育”“劇場效應”等功利現象,營造良好育人氛圍。
嚴格活動競賽管理。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允許,任何部門不得隨意要求學校組織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得隨意要求學校增加專題教育內容。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面向中小學生活動競賽的日常監管,原則上不得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競賽活動,對未經批准違規舉辦的活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安機關和民政部門要對“離岸社團”等舉辦以營利為目的的所謂“國際”“全球”“河南省”“全省”賽事,堅決予以查處。(記者 樊雪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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