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被徵地農民社保費最低標準公佈 7月起實行

2019-05-27 09:30:45  來源:鄭州日報  責編:劉徵宇

  鄭州日報訊:7月起,河南省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被徵地農民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補貼。5月26日,省人社廳公佈了2019年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

  為進一步做好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合法權益,7月起,我省決定將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對被徵地農民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補貼。旨在提高被徵地農民養老待遇水準,保障其長遠生計。為確保新政政策可持續、能轉移,各地應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由省級確定最低補貼標準,各地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具體補貼標準;適應流動性需要,使補貼資金能夠隨著養老保險關係進行轉移銜接。

  在此基礎上,經省政府同意,2019年各地徵地區片綜合地價中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為:鄭州市(含鞏義市) 58200元/畝;許昌市44000元/畝;開封市(含蘭考縣)42900元/畝;漯河市41900元/畝;洛陽市47800元/畝;三門峽市47200元/畝;平頂山市(含汝州市)43600元/畝;南陽市(含鄧州市)42800元/畝;安陽市(含滑縣)42200元/畝;商丘市(含永城市) 43200元/畝;鶴壁市38300元/畝;信陽市(含固始縣) 41300元/畝;新鄉市(含長垣縣)40400元/畝; 週口市(含鹿邑縣) 41500元/畝;焦作市42100元/畝;駐馬店市(含新蔡縣) 41100元/畝;濮陽市42400元/畝;濟源市44300元/畝。

  通知要求,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市)可結合實際確定當地社會保障費用標準,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後生效。在當地確定的社會保障費用標準生效前,按本通知公佈的最低標準執行。新標準自文件印發之日起執行。(記者 王紅)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