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來,為深入落實“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重點任務、持續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平頂山市寶豐縣人民法院創新家事審判工作機制,通過“告知書”的形式隨附判決書或調解書發放給當事人,為未成年人、老年人群體保駕護航,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隨案發放《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和《家庭教育指導建議書》 為青少年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近日,寶豐縣人民法院家事審判法官在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時,考慮到雙方子女為未成年留守兒童,為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向案件雙方當事人發放了《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和《家庭教育指導建議書》。法官為雙方當事人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的相關內容,告知其作為父母應當承擔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責任,特別是在外出務工不能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監護職責的情況下,應當與孩子的姥爺、姥姥及孩子保持聯繫,定期了解孩子的學習、生活情況和心理狀況,履行好家庭教育責任,切不可對孩子放任不管。
2022年來,寶豐縣人民法院為減少問題少年、留守兒童、輟學兒童、網癮兒童現象的發生,在離婚案件判決書中將父母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責任以“告知書”的形式隨附判決書或調解書發放給當事人。這也是自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施行以來,該法院家事審判團隊立足工作實際進行的一項創新舉措。
隨案發放《贍養責任告知書》 為“老有所養”保駕護航
“多虧法官把孩子教育好了,孩子變得孝順了,我們老兩口心氣也順了,日子越過越好了。”近日,寶豐縣楊莊鎮某村70多歲的柏老漢心氣順暢,逢人就樂呵呵地説。就在一個月前,柏老漢夫婦還在為兒子柏某不履行贍養義務的事傷心。
寶豐縣人民法院家事審判法官為解決柏老漢夫婦與兒子的親情修復問題,面對面與被告柏某交流談心。法官從法律和道德層面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詳細講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的子女贍養義務,闡明利害關係。一番批評教育、釋法説理之後,柏老漢的兒子深刻認識到,不贍養老人不僅是家務事,更是違反法律、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錯誤行為,當即向父母道歉。
案件調解後,寶豐縣人民法院向被告柏某發放了《贍養責任告知書》,向其講解了作為子女應承擔的義務。
據悉,寶豐縣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團隊根據實際情況隨案發放《贍養責任告知書》:從生活費給多少、怎麼給,多久看望一次,生病住院由誰送醫,住院期間怎麼輪流照顧,醫藥費怎麼分配等具體細節明確贍養人責任,為“老有所養”保駕護航。
在今後工作中,寶豐縣人民法院將以“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為契機,以“爭第一、比貢獻、樹正氣”工作為抓手,進一步加強家事審判,提升家事審判法官隊伍素質能力和業務能力,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體制機制創新,探索如聯席會議、家事調解、心理輔導、婚姻冷靜期等更好更優的運行機制,力求改革取得實效,積極推進家事審判工作上一個新臺階,為小家和睦、大家幸福、社會和諧貢獻法院力量。(文 江松 董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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