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低谷時,低價購入電量存儲;用電高峰時,再享受政府政策以高於市場的價格輸出,這種既能發揮能源調節作用,又能實現盈利的大號“充電寶”——新型儲能設施,將成為河南能源市場的“新寵兒”。
6月16日,記者從河南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家部署,加快推動新能源與新型儲能深度融合,河南省日前印發《關於加快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型儲能規模要達到500萬千瓦以上,力爭達到600萬千瓦。而這一目標較前期明確的220萬千瓦的發展目標提升超一倍。
為啥要如此大規模、高品質發展新型儲能?“現實需求很迫切。”河南省能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河南省新能源開發規模增長迅猛,而風電、光伏都是“看天吃飯”,天好了電量用不完,遇到無風無光、陰冷冰凍的極端天氣,發電量又大減,負荷峰谷差持續拉大,企業效益及電力供應均受到衝擊,迫切需要儲能設施提升調節能力、保障安全。
業內人士認為,《實施意見》的及時出臺,將有力促進河南省風電、光伏産業持續快速發展,加快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同時帶動新型儲能等新興産業快速發展壯大,推動産業升級。
這一巨大的“充電寶”如何建?《實施意見》提出,新建新能源項目要嚴格配置儲能,鼓勵電網側和用戶側建設儲能設施,積極發展戶外儲能。其中,重點發展大型獨立儲能電站。該類電站規模大、平均建設成本相對較低,且調節能力強、易於調度,河南省將重點建設容量不低於10萬千瓦時的獨立儲能電站。
此前,業內普遍認為,推動新型儲能發展尤其是建設獨立儲能電站的痛點在於項目收益模式不明確,而此次《實施意見》進行了“破題”。僅電價方面,就送出多重“大禮包”,其中明確獨立儲能電站以低於市場價的電價購入電量,輸出電價則按照高於市場價,具體為當月煤電市場化交易均價的1.64倍執行,投資主體可在電價的“一低一高”間充分受益。
“河南政府的支持力度在全國都處於前列。”一家儲能企業負責人算了一筆賬,“按照《實施意見》相關政策測算,投資建設一個100MW/200MWh的大型磷酸鐵鋰獨立儲能電站,收益率超過10%,回報非常可觀。”
不僅如此,河南省還積極鼓勵新能源發電廠租賃大型獨立儲能電站容量,以保障雙方互利共贏,共同受益。同時,鼓勵用電大戶企業開展“用戶側儲能”,通過“低谷時充電,高峰時放電自用”的方式,減少使用高價電。而對於用戶側儲能規模在1000千瓦時以上的項目,河南省財政將在其投入使用並通過核查驗收後的下一年度,一次性給予獎勵。按照2023年140元/千瓦時的補貼標準測算,企業建設一個1萬千瓦時的儲能項目可享受補貼140萬元。
“我們將圍繞企業關心的電網並網、電力輔助服務交易等問題出臺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儲能項目驗收和財政補貼辦法,切實推動各項政策落地實施。同時,我省將不再組織省級新型儲能示範項目遴選,推動我省儲能由試點示範進入全面發展階段。”河南省能源局相關負責人説。(河南日報記者 孫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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