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版《河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下月起施行 特別重大科學發現可授予特等獎
3月1日起,河南省新修訂的《河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施行。此次修訂將會帶來哪些新變化?2月25日,記者就此採訪了河南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
“2000年7月發佈的現行《辦法》已實施了24年,在獎種設置、提名方式和評審制度等方面不再適應當前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需要。”該負責人告訴記者,為進一步提高河南省科技創新水準,省委、省政府將《辦法》修訂列入2024年度立法計劃。
在獎勵對象、獎種和等級設置方面,本次《辦法》調整了獎勵對象,明確由原條文中的“公民”修改為“個人”;增設了“河南省自然科學獎”和“河南省技術發明獎”兩個獎種,將獎種結構完善為“五大獎”;優化獎勵等級,在保持原有一、二、三等獎3個等級的基礎上,對特別重大的科學發現、技術發明或者創新性科學技術成果,可以授予特等獎。
在提名制改革方面,本次《辦法》修訂科技獎勵由“推薦制”調整為“提名制”,不接受自薦。“我們在堅持政府主導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專家、學者作用,突出獎勵的學術性。”該負責人解釋,新版《辦法》同時強化提名責任,對提名單位和個人實行信用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
在評審機制方面,此次《辦法》修訂進一步完善了科技獎勵的評審職責、評審制度、評審程式等:不再保留河南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相關工作由省科技廳和專家評審委員會分別承擔;實行分類定標評審制度,明確了五個獎種各自的分類要求和評審標準;完善評審程式,進一步提升其透明度和公平性。
在加強科技獎勵誠信體系建設方面,新版《辦法》進一步加強科研道德建設,對評審專家提出了明確的學術水準和科學道德要求;實行科研誠信審核制度;對有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的個人、組織,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並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在加大對科技獎勵的監督懲戒力度方面,《辦法》強調遵守工作紀律、健全制度管理體系,新增了向社會公示制度、回避制度、觀察員制度、科研誠信審核制度、異議處理制度等;加大懲處力度,對獎勵評審活動各主體的違規行為處罰作了明確規定。
“下一步,我們將加快《辦法》實施細則及相關配套文件出臺。”該負責人表示,河南省科技廳將全面貫徹執行新版《辦法》規定,進一步深化評審和監督機制改革,優化評審標準和程式,強化監督和懲戒力度,不斷提升河南省科技獎勵工作的科學性和規範性。(記者 尹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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