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無錫外地戶籍購房門檻提高 需交2年社保或個稅證明
9月25日晚,無錫市住建局發佈《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意見的補充説明》,對限購政策再次加碼。
《意見》大幅縮小無錫市內具有購房資格的人群規模。《意見》調整梁溪區、濱湖區(不含馬山)、新吳區(不含鴻山)、惠山新城和錫東新城範圍內限購政策。暫停向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無錫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繼續暫停向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住房時,應提供2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依據省、市有關人才政策引進的非本市戶籍高層次人才除外)。
這是無錫首次在限購中運用“因區施策”,限購的區域是無錫樓市成交的熱門區域,也是投資客聚集的熱點區域。同時,外地客戶購房需在本地繳納社保滿2年,抬高了門檻,打擊投資客的意味濃厚。
公積金貸款政策方面也有變化。根據《意見》要求,無錫市區首次公積金貸款首付仍按不低於20%執行,第二次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提高至不低於房屋總價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