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城市遠洋       |        直觀中國       |         原創        |        視頻               融播報       |       輿情智庫            房産        
無錫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封協作函 兩地法援情
2021-04-27 15:33:29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羅毅責編:周經韜

  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近日,無錫市法律援助中心通過山西省平遙縣法律援助中心的異地協助取證,成功辦理了一起二審改判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為受援人田叔叔挽回經濟損失8萬餘元。

  2020年11月9日,年近八旬的黃阿姨來到無錫市法律援助中心,含淚講述了她和老伴在2018年去山西平遙旅遊時的不幸遭遇。老伴田叔叔因為入住的賓館地下室入口沒有設置明顯警示標誌而不慎跌入,造成腦外傷,至今生活不能自理,黃阿姨為了給老伴治病用盡了積蓄,如今生活非常困難。

  一審判決認定田叔叔對損害結果承擔60%責任,旅遊公司承擔40%責任,黃阿姨和老伴不服判決決定上訴,但又苦於經濟困難,法律知識欠缺,於是來到無錫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無錫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申請後,考慮到二審上訴期短,當天即指派名優律師團中擅長辦理人身損害賠償的律師吳芳承辦此案。吳芳在認真聽取受援人陳述和梳理案情之後發現缺失關鍵證據,但平遙縣遠在千里之外,外出取證費用高,吳芳在網上律師協作平臺上發出的邀請也沒有得到滿意的回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無錫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案件跟蹤回訪過程中了解到情況,立即啟動了異地協作機制,給平遙縣法律援助中心發出了《法律援助案件異地協作函》,並通過電話多次跟平遙縣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聯繫,實時跟蹤證據的調取情況。在涉案賓館停業整修的情況下,平遙縣法律援助中心三次前往取證,克服重重困難,終於調取到賓館大廳結構圖,為受援人的主張提供了有力的證據支持。

  2021年4月22日,受援人田叔叔收到了二審法院的判決書,案件成功改判,旅遊公司承擔60%責任,田叔叔承擔40%責任。收到判決書後,黃阿姨和田叔叔特別感謝法律援助中心和承辦律師,特意送去了錦旗和感謝信。至此,案件終於圓滿解決。

  2021年,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活動,無錫市法律援助中心緊緊圍繞“為民辦實事”目標任務,在工作中聚焦主責,進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覆蓋面,全面推動法律援助服務品質提升,努力為困難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讓群眾切實感受到法援溫度。(文 劉建新 張永明)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