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好車主提醒你】車禍事故被訛?車險改革為你化解!
2020-11-23 16:40:33來源:北國網編輯:王偉嘉責編:馮鈺穎

  “人倒楣的時候,喝涼水都塞牙!”好友老陳一臉喪,不停地抱怨。

  上個月中旬,在下班的路上,老陳不小心剮倒了個60多歲的老人,攤上了大事。

  當時,老陳啥也沒想,秉著一腔良善人家的熱血,立馬送老人進院,二話不説交了住院費。

  誰知,老人原本只是蹭破了點皮,家屬卻要求給老人全身做了個體檢,這還不算,檢完沒事也不肯出院,説是怕有什麼後遺症。

  老人的兒子天天堵在老陳的單位或家門口,要醫藥費。

  説到這,老陳真是叫苦不迭,早知當初,心就該硬一硬,不管就好了!

  其實,撞傷了人要不要先墊付醫藥費這個問題,一直是眾人關注的話題,但卻很難討論出一個真正靠譜的做法。

  醫藥費要不要先墊付?不能簡單一個“要”還是“不要”,具體要看情況。

  01

  一般來説,車禍中有人受傷,需要墊付醫療費用的情況,有三種形式:

  第一種,肇事一方先墊付,等劃分事故責任後再進行清算;

  第二種,受傷者自行墊付,再按照法律走理賠程式;

  第三種,肇事者和傷者協商墊付,理賠時再清算。

  但是,每每攤上事,總會有一些人不按套路出牌,所以,發生事故後,處理的流程就至關重要了。

  第一步,打120,救人是第一位的,除非受傷人員被壓在車下了,否則不要碰他。

  第二步,帶好貴重物品鎖好車,保護現場(在離事故地150米以外的地方放三角架)。

  第三步,打122,喊交警,為判定責任採取證據,如果你有行車記錄儀,那恭喜,又多了份證據。

  第四步,打110,防止有激動的家屬和群眾,發生什麼意外情況。

  第五步,打保險公司電話,告知有人受傷。

  老司機的經驗告訴我們,有人受傷的情況下儘量不要“私了”,否則,很有可能,這件事永遠也不能“了”。

  90%的被訛是因“私了”引起的,記住了,可以善良,但不可以不防。

  02

  那如果在不得已要墊付的情況下,墊多少合適呢?

  強險中有一個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車險改革前是1萬元,改革後升至1.8萬元,可以作為墊付的參考。

  打個比方説,如果傷情不嚴重的話,車主可以先墊付3000-5000元,如果嚴重,需要搶救,墊付的金額就在強險醫療費賠償限額內就好。

  這樣一來,既不會耽誤搶救傷者,也不會讓你白出冤枉錢。

  傷者和肇事者都沒錢怎麼辦?

  可以救助保險公司或救助基金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

  2)《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 》第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

  不管什麼情況,一分錢難倒英雄漢,説到底了,車在路上跑,禍從天上降,只有買足金額保險才能安心。

  在即將實行的車險改革政策中,其中三責險購買額度從原來5-500萬,增至10-1000萬。

【平安好車主提醒你】車禍事故被訛?車險改革為你化解!

  原以為自己買了100萬的三責險已經“666”了,現在看,簡直是弱爆了。

  早在2015年,全國各地交通事故人員傷亡賠償的內容就包括以下範圍:

  1、喪葬費。

  2、被撫養人生活費。

  3、死亡賠償金。

  4、精神損失費。

  5、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6、如果受害者是醫療一段時間後死亡的,還有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等等。如有財産損失的,還可以要求賠償財産損失(如車輛維修費等)。

  多少人買保險時因為省了幾百元,不幸出了事故後卻賠光了家底。

  你要明白一個事實:買足三責險,是給自己和家人起碼的保障。

  費改後的新政策以車主利益為本,保障更全面,優惠力度更大,登錄平安好車主APP,足不出戶就可以快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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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對事故處理開通綠色通道,限時處理;保額保質修車;賠款限時到帳。

  平安好車主,車主好幫手,真正做到理賠無憂。

  寫在最後

  車在路上跑,偶爾有蹭剮是很難避免的,不管什麼情況下,請保持冷靜,必要時,諮詢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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