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高院召開學習貫徹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大會精神會議,遼寧高院對照《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結合省委統籌治理“三個萬件”及省委政法委“1+3”工作推進體系相關要求,升級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1+7”工作體系,在全省法院開展系列活動,服務保障優化營商環境攻堅戰。
“1”是指開展涉企案件生産經營影響評估。要求全省法院切實將生産經營影響評估貫穿每一起涉企案件的全過程各環節,努力將司法活動對企業生産經營的影響降至最低,向外界持續釋放遼寧傾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良好預期。
“7”是指開展3個專項整治和4個專項活動。堅持刀刃向內、整治頑疾,圍繞積案、信訪、勝訴退費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3個專項整治,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立足打擊、保護、服務職能,聚焦市場主體需求,開展4個專項活動,以優質高效審判工作和司法服務著力解決企業急難愁盼問題。
在“保護企業家人身財産安全”專項活動中,遼寧高院依法平等保護企業産權、自主經營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依法嚴懲侵害産權和企業家人身財産安全的犯罪行為,打擊涉企虛假訴訟,健全涉産權冤錯案件有效防範糾正機制,讓企業家安心經營、放心發展。
在“規範涉企執行行為”專項活動中,遼寧高院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重點整治執行工作存在問題,進一步規範涉産權執行強制措施運用,持續加大涉特殊主體執行工作力度,及時兌現企業勝訴權益。
在“及時化解涉企糾紛”專項活動中,遼寧高院積極開展訴前調解,加強涉企案件審判管理,推動涉企糾紛及時化解、一次化解、實質化解,切實減輕企業訴累。
在“法官進企業法律服務”專項活動中,遼寧高院強化以案釋法,堅持以高品質司法建議幫助企業做好合規管理和風險防控。
據了解,2021年以來,遼寧高院堅持高起點謀劃、高標準設計,先後推出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3+5+1”“5+5+5+1”工作體系,打出一套服務市場主體的“組合拳”。其中,涉企案件評估機制連續兩年被寫入最高法院工作報告。
遼寧高院黨組書記、院長鄭青強調,開展“1+7”專項活動是服務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的具體實踐。要深入學習領會省委工作要求,深刻認識優化營商環境對遼寧全面振興新突破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深刻認識優化營商環境是實施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必須下好的先手棋,是打好新時代“遼沈戰役”必須拿下的關鍵仗。要樹牢“人人都是營商環境、案案都是試金石”理念,突出工作重點,把省委工作要求轉化為全省法院服務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的實際行動,進一步明確省法院服務全面振興新突破三年行動的制度體系、重點任務、工作舉措和工作時限,“專精實”推進,工程化、項目化、清單化落實,注重工作實效,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要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切實解決市場主體急難愁盼問題。要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法院鐵軍,堅持勇挑重擔、主動作為,守正創新、提高標準,刀刃向內、整治頑疾,更好發揮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主力軍作用。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統籌協調、上下貫通,打通工作落實“最後一公里”,為優化營商環境作出司法更大貢獻。(文 嚴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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