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瀋陽市規範住宅區物業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辦法自公佈之日起30日後實施。該《辦法》明確了對物業企業的嚴格監管和優質服務要求,旨在全面提升住宅區物業服務水準,保障業主的合法權益。
選(續)聘、解聘物業企業,業主有絕對話語權
新《辦法》中,對住宅區物業服務的方式及選(續)聘、解聘物業企業做出了明確規定,強調應由業主委員會依法依規組織召開業主大會進行確定;未組建業主委員會的,由物業管理委員會或居(村)民委員會組織召開業主大會確定。確保了業主在物業服務選擇上的話語權。《辦法》突出了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在選(續)聘物業企業過程中的引導和監督作用,要求他們在引入方式、資格條件、選聘流程等方面嚴格把關,確保依法依規引入物業企業,提倡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增加選聘的公開性和競爭性。
為了加強對物業企業的信用監管,《辦法》規定區、縣(市)房産主管部門應定期推送物業企業信用情況,作為選(續)聘、解聘的重要參考。建立物業企業的信用檔案,推動物業行業的健康發展。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物業服務合同》的備案制度,確保了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時,對物業管理交接工作也做出了嚴格規定,對不配合移交、不撤離或故意擾亂住宅區秩序的物業企業將進行嚴厲處罰。
服務有標準,考評有體系,推動物業企業服務品質提升
為了提升物業服務品質,《辦法》建立了物業服務品質考評體系。要求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根據日常考評 、居民滿意度調查 、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訴求處置 、信用監管情況等 ,每季度對轄區內物業服務品質進行評價;由區 、縣(市)房産主管部門進行匯總 ,形成本轄區住宅區物業服務品質 “紅黑榜 ”;市房産主管部門依據各區 、縣(市)考評結果 ,形成全市住宅區物業服務品質 “紅黑榜 ”,定期在行業網站和相關媒體上公佈 ,並根據考評結果進行獎懲、依法依規進行選聘、續聘或解聘。
新《辦法》中明確指出,將建立涵蓋住宅區物業服務和安全管理、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管理和維護、公共秩序維護、清潔衛生、綠化養護等內容的物業服務標準體系。這一體系的建立,旨在引導物業企業按照服務標準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提升服務品質和水準。
明確部門職責,全面落實住宅區物業管理
《辦法》中明確指出,將建立職能部門進住宅區責任清單,旨在通過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加大對物業企業的指導力度,有效解決職能交叉、監管缺失等問題。為此,瀋陽將建立市、區縣(市)兩級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專班,負責統籌協調各項物業管理工作。
根據新《辦法》,房産部門將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各區、縣(市)開展物業管理相關工作,並制定全市物業管理政策,確保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社會工作部門則負責推動物業服務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指導居民委員會設立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以加強社區與物業企業的協作。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將依法開展有關規劃、綠化、市容環衛的行政處罰工作,並對住宅區內樹木病蟲害、樹木修剪等綠化問題進行技術指導。公安部門則負責對住宅區內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查處高空拋物等影響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並依法參與交通安全糾紛處理。
此外,新《辦法》還明確了發展改革、司法、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應急管理、消防救援、自然資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城鄉建設、國防動員、體育、文化旅遊廣電以及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信等部門在住宅區物業管理中的具體職責。
強化黨組織對物業服務管理的政治引領
新《辦法》明確指出: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引領作用。街道黨工委統籌協調轄區內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健全社區黨組織和物業企業黨建聯建機制,推動業主委員會成員和物業項目負責人中的黨員擔任社區黨組織兼職委員,符合條件的社區“兩委”成員通過法定程式兼任業主委員會成員,實現“雙向進入、交叉任職”。強化物業網格員實名制,推動物業企業有效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在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中有效發揮物業企業作用。
新《辦法》要求物業企業(項目)具備成立黨組織條件的,要儘快成立黨組織,做到應建盡建;暫不具備條件的,要採取聯合組建或選派黨建指導員的方式,推動物業企業(項目)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
此外,新《辦法》明確落實協調共治機制。建立市、區縣(市)、街道、小區四級物業管理協調共治機制,聚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通過共商、共議、共謀,促進物業管理矛盾糾紛就地化解,實現訴求解決不出小區,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辦法》的頒布,標誌著瀋陽市住宅區物業管理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通過強化黨組織對物業服務管理的政治引領,規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行為,壓實物業企業責任,加強行業監管力度,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將有效提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效能,為業主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物業服務。這也將有助於推動物業行業的健康發展,為構建和諧宜居的住宅區環境奠定堅實基礎。(文 趙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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