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6月2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了關於強化人工智能(AI)模型審查的行政令。
據美國媒體報道,原定上月簽署的行政令原本允許美國政府在特定AI模型發佈前最多90天獲得其訪問權限,但在遭遇科技界反對後,提前審查期限縮短為30天。
行政令責成美國財政部在30天內與自願參與的人工智能行業官員搭建信息交換平臺,以期推動人工智能企業、關鍵基礎設施所有者與運營商自願結成夥伴關係,找到並彌補AI模型的不足。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2日相關報道截圖
特朗普政府此前一直主張對科技行業“放手”,甚至試圖阻止各州制定AI監管法規。此次卻簽署行政令,要求政府儘早獲得最先進的AI模型,以評估網絡安全風險並保護關鍵基礎設施。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副主任吳沈括在接受總臺環球資訊《閃評》欄目採訪時分析認為,這並非美國對科技行業監管思路的根本性改變:
這次行政令從字面上來看,特朗普政府有一個明顯的轉變,就是從“放手不管”到主動要求科技公司參加“自願測試”,但這樣的改變並不是出於監管思路的根本性改變,而是源於具體的、實際的安全威脅事件。
因為安特羅匹克(Anthropic,美國AI大模型公司)開發了一款新的先進AI模型,這個模型具備識別並利用政府機構、醫院、銀行和關鍵基礎設施系統中的安全漏洞的能力,而這種情況直接觸及了美國的國家安全和金融穩定的所謂“紅線”。所以面對這種迫在眉睫的、可能被所謂對手利用的攻擊性能力,特朗普政府快速採取了一個行動。
美國媒體報道,OpenAI首席全球事務官克裏斯·勒漢在一份聲明中稱,這項行政令是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強調安全與創新必須齊頭並進,“以確保美國在人工智能領域繼續發揮領導作用”。

美國白宮網站2日公佈的行政令截圖
歐盟已于2024年通過了《人工智能法案》,這也是全球首部全面監管AI的法律,相關規則將分階段實施,大部分規則將於2026年8月開始生效。
美國白宮網站在發佈的行政令中宣稱,“美國繼續在人工智能(AI)領域引領世界,因為我們的人工智能行業擁有巨大的人才和創新,也因為我們拒絕用過於繁重的監管扼殺這種創新。”
那麼,美歐在人工智能監管法規方面分別有怎樣的考量?吳沈括分析認為:
在法律性質方面,特朗普行政令不是國會的立法,而歐盟的《人工智能法案》是一種歐盟層面的正式法律。
在監管模式上,特朗普的行政令反映了集權化,但監管的尺度相對更寬,而歐盟的《人工智能法案》同樣體現了一種集權化,但它監管的基線事實上是比較高的,要求更高。
在核心機制層面,特朗普的行政令強調的是一種“自願提交”的審查機制,而歐盟的《人工智能法案》強調一種風險的分級管理,以及強制性的合規評估,所以它的強制力度實際上更高。
在風險防控的效果上,歐盟更加強調的是一種事前的立法和強制的合規,為AI的發展和應用劃定法律底線。而美國方面通過行政令引入研發後的測試和企業的自願機制,它所指向的風險防控的範圍相對更為狹窄。
從産業創新角度來説,美國的行政令在很大程度上是希望通過清除監管的障礙,確保美國企業在全球AI競爭中的發展優勢,核心是為産業鬆綁。而歐盟的法案一般被認為其規則並不利於創新,並且增加了企業的合規成本。
在全球標準話語權的層面,歐盟憑藉其市場的潛力,試圖推動《人工智能法案》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為他國所參照的標準規範。而美國的行政令更加突出的作用,是將美式規則在全球範圍內推廣延伸,以此來維護自身的技術先發優勢。

美聯社網站3日相關報道截圖
據美聯社報道,上個月,美國總統特朗普取消了與科技行業高管在橢圓形辦公室舉行的活動,因為他不喜歡在早期版本的行政令文本中看到的一些內容。特朗普當時對記者説,“美國正在領先所有國家,我不想做任何會阻礙這種領先的事情”。
吳沈括認為,地緣政治的傾向,長期以來是美國在人工智能領域相關政策法規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這一次行政令在很大程度上表明瞭特朗普政府的AI政策的最高優先級,並不是安全本身,而是確保美國對於特定國家的戰略競爭優勢和全球的技術先發優勢。所以當我們看待這次行政令的時候,它的角色對內是減壓閥,在美國的産業和國家部門之間形成一種自願測試為特點的平衡機制,其目的是避免減緩美國的AI發展速度。
來源|總臺環球資訊
編輯|羅光旭
簽審|王昆鵬 李琳
監製|鄒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