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成立房地産糾紛仲裁中心受理17類糾紛

2017-08-18 10:28:00|來源:水母網|編輯:闞金劍 |責編:趙瀅溪

  原標題:煙臺成立房地産糾紛仲裁中心 主要受理17類糾紛

  水母網8月18日訊:現在煙臺老百姓在買房過程中遇到糾紛,除了採取法律途徑解決及行政協調外,又多了一種新的解決途徑。

  17日上午,由煙臺市仲裁委員會、煙臺市房地産業協會聯合成立的煙臺市仲裁委員會房地産糾紛仲裁中心在萬達金融中心B座正式掛牌成立,自此始,仲裁機制將被引入解決煙臺房地産糾紛工作,拉開了多元化解決煙臺房地産糾紛及建設工程糾紛的大幕。

  幾年來,隨著我市房地産業的發展和消費者維權意識的增強,各類有關房地産的民事商事糾紛越來越多。大量的房産糾紛,僅依靠政府部門的行政協調,很多都無法調解。

  “房地産糾紛仲裁中心,為當事人解決房地産糾紛提供了一條除司法、行政以外的有效途徑或方式,為煙臺房地産仲裁事業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也為煙臺市場經濟服務奠定了基礎。”據房地産糾紛仲裁中心工作人員介紹,作為煙臺仲裁委員會的派出機構,該中心專門負責各類房地産糾紛案件的審理工作。

  該中心主要受理商品房買賣合同,項目(土地)開發合同,勘查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物業服務合同,財務金融類(融資)合同,材料設備及固定資産採購合同,園林綠化合同,水電安裝合同,裝修工程合同,項目測量合同,項目設計合同,項目媒體廣告推廣合同,項目策劃、代理銷售合同,小區智慧化安裝合同以及其他提交仲裁裁決的民商事等17類糾紛。

  房地産仲裁中心相比于法院等司法機構更加靈活,它實行“一裁終局”,避免了訴訟一審、二審乃至再審的冗長程式,審結期限短,能夠有效遏制當事人惡意拖延訴訟、轉移財産、逃避執行等行為,從而避免當事人合法權益受損。

  “仲裁受理案件沒有級別管轄和標的額限制,大標的額的案件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更能體現仲裁便利和節約成本的優勢,沒有地域管轄的限制,即使雙方當事人均不在本市,也可以選擇煙臺仲裁委員會解決糾紛。”據介紹,仲裁與訴訟方式相比,仲裁具有便捷高效、成本較低等特點,更適於解決日趨複雜的各類糾紛,此外,仲裁審理案件實行不公開審理,更有利於維護當事人的社會信譽,保護商業秘密。(記者 鄒春霞 通訊員 張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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