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婚姻登記造假將上"黑名單" 一挂就是3年

2016-12-28 16:03:37|來源:文匯報|編輯:陸晟琦 |責編:

  2017年1月1起,在上海辦理婚姻登記如有弄虛作假、失信行為將被納入徵信系統並受到懲戒。“黑名單”一挂3年,當事人想買新能源車,想申請福利救助政策或想參評勞模,恐怕都會遭遇障礙。

  上海市民政局、市徵信辦、市經信委近日聯合發出通知,明確自2017年1月1起,上海婚姻登記申請人員的相關失信信息,將被納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管理,並依照規定給予懲戒。婚姻當事人在登記過程中被發現有失信行為,或經舉報被核實有失信行為的,民政部門會將其信息記錄送交市信用中心,錄入市信用平臺。失信信息的查詢期限為3年,從失信行為被登錄之日起計算。如果3年內當事人沒有其他不誠信行為發生,該信息會從查詢介面刪除。

  婚姻登記失信行為包括六種:

  一、在婚姻登記時,偽造或塗改戶口簿、身份證、婚姻登記證書或證明材料,騙取婚姻登記的———證明材料包括結婚證、離婚證、死亡證明、法院判決生效書、法院調解書、照片等;

  二、故意隱瞞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騙取婚姻登記的———比如婚姻當事人一方患有精神類疾病,不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雙方離婚需要到法院辦理,如果當事人隱瞞病情而在民政婚登部門辦理,就是失信行為;

  三、冒名頂替或使用他人身份信息,騙取婚姻登記的———比如婚姻當事人不到法定婚齡,為了結婚冒用他人身份證件的,也是失信行為;

  四、隱瞞婚姻史辦理婚姻登記的———單身包括未婚、離異、喪偶三種情況,以“離異”假充“未婚”,不誠信;

  五、不如實填寫婚姻登記相關聲明書的;

  六、其他假冒婚姻信息的。

  今年3月1日起實施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對失信懲戒有明確表述,上海2016版應用清單列出了1345項應用事項,形成了包括依法依規限制行政許可、限制市場準入等措施。比如,今年上海把信用信息核查納入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領域,有逃票信息、從事非法客運等失信信息的個人以及信用狀況不佳的單位用戶不得購買新能源汽車,也無法申領免費牌照。此外,婚姻失信行為當事人在申請福利救助政策和表彰獎勵時也可能遭遇障礙。比如評選勞模需要核查當事人的徵信記錄,有些企業用工也要看員工的徵信記錄。

  不久前,上海離婚率出現異常上升。有分析認為這是由於住房限購導致有人以“假離婚”的方式回避相關政策限制。“離婚———買房———復婚”這樣的行為會不會被認定為“婚姻信息失信”?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處處長孫曉紅回應,婚姻登記機構不存在“假離婚”一説,婚姻法規定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對子女和財産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發給離婚證。只要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文件真實可靠,闡明的要求真實可靠,婚姻登記機關就有義務為他們辦理離婚登記,每個離婚證書都具有法律效力。正因為不存在“假離婚”一説,當事人在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一定要非常慎重,否則離婚後相應産生的不利後果,也必須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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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懲戒重在約束重在限制

  問:為什麼要把婚姻登記失信行為納入“誠信建設黑名單”?

  答:婚姻登記工作關係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係家庭幸福和社會文明進步。2003年國務院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取消了婚姻登記要出具單位證明的要求,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但是,近年來,婚姻登記中當事人假聲明的失信行為時有發生,對家庭和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為有效杜絕婚姻登記失信行為發生,我們探索將婚姻登記中的失信行為列入個人的失信信息中(俗稱“誠信建設黑名單”),對失信當事人實施必要的懲戒。

  問:婚姻登記失信行為在上海發生過嗎?

  答:有的。例如當事人明知自己已是外籍人士,但由於身份證和戶口簿尚未登出,仍然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業務,之後又自我舉證,説婚姻登記機關錯誤辦理離婚登記業務要求撤銷;又如,結婚登記當事人聲明自己未婚,也如此告知另一結婚當事人,後經婚姻登記系統核查為離異,兩人為此在婚姻登記機關大吵。

  此外,在補辦婚姻登記證明的過程中,當事人假聲明的情況也有發生,有的當事人在法院離婚後,還到婚姻登記機構去補辦原來的結婚證等。

  問:目前的失信懲戒大致有哪些?

  答:失信懲戒就是要提高失信代價,重在約束,重在限制。目前,在2016版應用清單已確認的1345項應用事項中,針對日常監管、行政審批、行政處罰、政府採購、資金支持等應用事項,形成了依法依規限制行政許可、限制市場準入、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限制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限制擔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懲戒措施。(錢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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