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修訂)》,新修訂的條例將自2017年3月25日起施行。
會議聽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林化賓所作的關於《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修改二稿)修改情況的報告,並表決通過了這部法規。據悉,原《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于1997年7月10日審議通過,其後三次修改。此次全面修訂,上海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依法推進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現代化,修訂後的《條例》共九章八十二條,與1997年的原《條例》相比,85%以上的條款是新修訂的,其中條例第三條提出,“本市道路交通管理應當堅持適應超大型城市特點,與城市規劃、建設相協調;堅持綠色交通理念,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堅持動態交通和靜態交通協調發展,合理配置道路資源;堅持依法管理,嚴格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堅持以人為本,為公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修訂後的《條例》,充分體現了全面管理與重點管理相結合、從嚴管理與科學管理相結合、便民服務與自覺守法相結合、從嚴執法與規範執法相結合的特點。
會議聽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委員江小青所作的關於《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並對條例草案修改稿進行了審議,決定將條例草案修改稿提請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聽取了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所作的關於《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本市有關地方性法規規定的決定修正案(草案)》的説明,並表決通過了相關決定;聽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委員葉青所作的關於《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並對辦法修訂草案修改稿進行了審議;聽取了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崔亞東關於本市法院執行工作及其改革情況的報告,並對報告進行了審議。
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姚海同所作的關於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有關事項和籌備工作情況的報告,並提出大會有關事項的草案;表決通過了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草案),決定提請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審議。
會議審議並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案,任命閻銳為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任命吳薇為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吳祖強為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周景泰為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魏蕊為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城市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周宏為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華僑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任命余立雲為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任命高德毅、毛放、黃有方為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委員;任命蘇明、周越強、楊俊一為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委員; 任命朱俊為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任命龔祖英、孫福慶為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委員;決定任命孫繼偉為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局長,免去莊少勤的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局長職務。會議還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
會議指出,本次常委會會議順利完成了各項議程。審議的法規草案,集中體現了常委會立法前瞻調研的成果;聽取的本市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和法院執行工作及其改革情況的報告,充分體現了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相關要求;表決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審議的食品安全條例,是市委高度重視、人民群眾普遍關切的重要法規,要高度重視條例的宣傳解讀,保障條例順利付諸實施。
會議要求,市十四屆人大五次會議召開在即,全體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各委員會成員要齊心協力、共同努力,進一步加強與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聯繫、重視食品安全條例草案的審議和修改、精心組織好專題審議、做好選舉等各方面工作的準備,確保大會取得圓滿成功。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鐘燕群、薛潮分別主持上下午的全體會議,副主任姜斯憲、鄭惠強、吳漢民、洪浩等出席。副市長時光輝、白少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崔亞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本才等列席會議。15位公民旁聽了上午的全體會議。(記者 王海燕 通訊員 龔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