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28日至4月30日,上海市實行季節性暫停活禽交易。這是日前由市商務委員會、市農業委員會發佈的《關於2017年本市實行季節性暫停活禽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所披露的內容。
為保護公眾健康和維護公共衛生安全,按照《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規定,根據對禽流感等疫病疫情的預測和預警以及對季節性發病規律的評估,市商務委員會、市農業委員會于2013年11月25日發佈《關於本市實行季節性暫停活禽交易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從2014年起,每年農曆正月初一至西曆四月三十日全市暫停活禽交易(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公告)。
根據《關於2017年本市實行季節性暫停活禽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暫停交易期間,定點活禽批發市場和定點活禽零售交易點禁止活禽交易。外省市活禽除運至本市活禽屠宰場進行集中宰殺外,不得直接進入本市交易。暫停交易期間,定點活禽批發市場或定點活禽零售交易點仍進行活禽交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市場經營管理者處以罰款。對市場外佔用道路、流動設攤的無照經營活禽行為,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和活禽等,並處以罰款。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違反本通知規定的非法活禽交易行為,可撥打相關舉報電話,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52901111或63166666、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2331、市農業委員會1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