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3月18日電(記者周琳)記者17日從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獲悉,食品安全地方法規《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將於3月20日正式實施。根據規定,上海將建立進口食品安全信息監管部門相互通報制度。
條例規定,出入境檢驗檢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督促進口商、經營企業公佈臨近保質期進口食品的相關信息。此次通過地方性法規,將進口食品的入境檢驗檢疫等信息,和流入市場的信息對接起來,有利於破除進口食品的監管縫隙,盡力避免篡改保質期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實現全流程的“最嚴準入”。
上海市副市長陳寅表示,新業態和新模式的出現,對傳統的管理辦法提出了挑戰。過去各部門各管一條線,現在新模式要求政府監管要聯動,首先是信息要聯動、標準要合理;同時還將加強全社會的共治,共同參與監管。
據介紹,放射性核素限量一直是食品的重要檢測指標之一。上海市食藥監局局長閻祖強説,2016年上海市食藥監局開展了專項風險監測評估,對蔬菜、水果、生鮮乳、水産等7大類樣品,分十項放射性核素污染進行了監測,覆蓋了生産、流通、餐飲等全環節,樣品全部符合放射性核素國家標準的要求。
此外,記者了解到,此次條例中還規定,對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但經營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將實施臨時備案納管,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