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仲介小夥為賣房和客戶結了4次婚 含7旬老太

2017-03-28 09:23:16|來源:中央電視臺|編輯:劉徵宇 |責編:劉徵宇

  在上海市徐匯區一家房屋仲介公司門口,銷售人員向記者推薦起了二手房源。記者稱,上海市有限購政策,自己不具備購房資質,買不了房。銷售人員卻説,這根本不算事兒。

  房屋仲介公司工作人員:就是你跟他結婚,房子交易過戶,然後再離(婚)嘛。

  根據上海市的限購政策,外地人在上海買房,必須自購房日前起連續5年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稅,如果和上海戶籍居民結婚,且雙方名下在上海都沒有房産,最多可以家庭為單位購買2套房。

  房屋仲介公司工作人員:肯定靠譜,不靠譜我也不給你介紹。

  仲介説的這個靠譜的人是誰呢?原來此人就是他們公司的同事小王,現年30多歲,戶口在上海市松江區。小王説他為了幫客戶買房,已經結了四次婚,其中歲數最大的客戶已經70多歲。

  就這樣頻繁地和不同的人辦理結婚、離婚手續,小王在民政局和房地産交易中心混成了熟臉。

  動輒幾百上千萬的房子,結婚之後産權也有小王的一份,萬一小王不肯離婚,或者打起離婚官司,客戶豈不是要吃大虧?小王説,這點不用擔心,結婚之前雙方都要簽訂合同,合同中寫得很清楚,自己所佔的房産份額非常少。

  辦完離婚手續,一拍兩散,小王凈身出戶,房子産權全部歸女方所有。這一結一離,小王能得到6萬元到8萬元不等的報酬。

  結婚本是一件神聖的事情,現在卻成了仲介機構鑽空子牟利的工具。通過“假結婚”過戶車子、房子,或者是移民的做法,其背後暗藏諸多風險,法律上不存在所謂“假結婚”和“假離婚”的説法,一旦領了結婚證,一方達到目的,另一方卻又不同意離婚了,可能會陷入曠日持久的訴訟中。

  而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時候,婚內取得的財産,原則上是要進行分割,如果對方提出來進行分割,你沒有其他證據,法院判決有可能支持分割的訴求。所以,在這裡提醒大家,切莫為了貪圖一時的小利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大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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