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費類調查顯示:市民對物業服務最不滿意

2017-04-25 07:57:51|來源:人民網|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圖片默認標題

  人民網上海4月24日電 (唐小麗)物業管理費難收、標準難調、維修基金難用、管理矛盾難解的困境不同程度地存在。近年來,民用物業管理成為新的消費投訴熱點,記者今天從上海市消保委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上海消費者對物業管理公司總體滿意度僅為69.7分。上海新消費研究中心副總幹事劉波表示,該評分是以往消費類調查評分中滿意度唯一低於70分的。

  調查顯示,消費者對物業服務不滿意的重點在於支出不合理,物業支出不透明,基礎服務不到位,出租小區業主車位,群組、野蠻裝修、寵物擾民向物業投訴後物業不管或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圖片默認標題

  根據調查數據顯示,表示對物業公司服務不滿意的消費者中29.0%表示物業公司支出不合理,26.5%表示物業支出不透明,25.5%表示基礎服務不到位,24.5%表示物業公司出租小區業主車位,18.4%表示接到投訴後不管或管理不到位,14.1%表示小區內莫名出現與業主不相關的商業設施,12.8%表示小區內發生過失竊。各項分值最低的是接到保修時反應的積極程度,其後依次是物業被投訴時的態度、突發事件的及時處理、小區停車的有序程度、收集小區居民意見的主動程度、維修效果、小區公共設施的完好性、小區的安全程度和小區的清潔度。

  本次調研顯示物業管理費與小區的層次相關,每平方米的價格差異並不顯著,例如居住在單價低於兩萬元每平方小區中的消費者表示物業管理費為0.6到2元/平方,居住在單價3-5萬元每平方小區中的消費者表示物業管理費為0.8到8.0元/平方,居住在單價高於七萬元每平方小區中的消費者表示物業管理費為2.1到8.0元/平方。數據顯示,66.3%的被訪問者認為物業公司的物業費與其服務不相匹配。76.1%的被訪問者表示定時繳納物業管理費,20.1%表示是不定時繳納,3.6%表示不繳納物業管理費,0.2%則拒答。

  專家介紹,目前市場上主流的物業收費模式還是與業主住房面積掛鉤的包乾制,也就是由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這種方式操作簡單,但這種模式下物業公司可以採用降低服務標準來確保自身利益,而業主則處於弱勢地位,業主唯一有效的維權手段就是暫不繳納物業管理費。

  對於業委會的調研數據顯示,3.1%的受訪者表示完全不了解本小區業委會的運行情況,13.7%的受訪者表示不太清楚本小區業委會的運行情況,37.3%的受訪者表示對本小區業委會的運行情況了解一般。對於加入業委會的意願,非常想和比較想的受訪者僅佔32.4%,不足三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