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開展中心城區歷史建築普查

2017-05-17 07:52:55|來源:新民晚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上海開展中心城區歷史建築普查 保留保護範圍將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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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説:代表江南風貌的特別的村落,也要做好保護 來源:網絡

  15日,記者從市政協舉行的重點協商辦理歷史建築風貌區保護提案專題活動中獲悉,本市目前已公佈的優秀歷史建築共有1058處,今年初上海開展了中心城區50年以上歷史建築全面普查工作,外環內現存50年以上歷史建築約31520棟,建築面積約2559萬平方米。通過全面普查和價值甄別,歷史建築保留保護範圍將擴大。為進一步加強法規支撐,《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和優秀歷史建築保護條例》修訂工作已啟動,各類保留建築將被賦予法律身份,各級政府、産權人、使用人對保護保留建築的責權也將被明確。

  700多萬平方米歷史建築風貌區將獲成片保護

  本次提案專題涉及的6件提案主要聚焦健全歷史文化風貌保護體系、老建築修繕和再利用、歷史文化風貌街區建設運營、二級舊裏改造等內容提出建議。據上海市規土局副局長徐毅松介紹,《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和優秀歷史建築保護條例》修訂工作已啟動,各類保留建築將被賦予法律身份,各級政府、産權人、使用人對保護保留建築的責權也將被明確。經過普查啟動,本市歷史建築風貌區面積約有700多萬平方米,將得到成片保留保護。他表示,“接下來的工作要從中心城區擴大到郊區,留得住的鄉愁的,代表江南風貌的特別的村落,也要做好保護。”

  徐毅松説,原來歷史風貌保護條例著重在中心城區的保護,沒有擴展到外面,現在外面有名鎮名村,這些都要納入到保護的範疇裏面。條例修訂過程當中,將充分吸納相關委員所提的建議,在職責分工、保護修繕、財政支持等方面給予研究細化,明確管理的依據和主體。把歷史風貌保護落實到位。“歷史地名保護將把一些路名、道路和地名全部納入,在雕塑設計方案、審批管理中,進一步加強對地域文化的關注。”

  嚴格把握老建築拆除範圍和規模

  上海市住建委副主任裴曉説,在促進歷史建築保護利用方面,上海將儘快建立保護專項資金,保證政府投入的制度化、常態化。將通過搶救一批歷史建築、控制一批保留建築、提升一批保護建築,進一步擴大歷史建築的保護範圍。

  裴曉介紹,上海將嚴格甄別房屋類型,搶救一批歷史建築。一方面,在舊改認定地塊中,進一步甄別房屋的類型和保留、保護價值,按照上海市房屋建築分類標準,將認定地塊中改造範圍內的各類房屋按類型明確區分,並通過一定程式對各類房屋特別是二級舊裏以上房屋的保留、保護價值甄別後,明確保護、保留和拆除範圍。另一方面,按照規劃控制要求,嚴格把握老建築拆除範圍和規模。

  同時,上海將結合保護普查,控制一批保留建築。為完整保護上海歷史文化名城風貌,使得歷史建築類別和內涵完整反映上海城市發展的歷史文化,根據本市風貌保護普查工作成果,還需進一步擴大保護範圍。除沒有歷史文化保護價值的、居住條件惡劣、安全和使用矛盾突出、群眾改造意願有共識的二級舊裏以下房屋,混雜在歷史建築中的零星搭建、簡屋、附屬設施,以及與歷史風貌明顯衝突的老舊建築,其他房屋原則上均應進行價值甄別,並通過規劃管控予以保留。

  上海還將適時梳理篩選,提升一批保護建築。根據保護普查情況,後續應加快篩選,凡是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代表上海各個歷史時期並具有一定歷史文化科學藝術價值的典型建築,特別是成片風貌較為完整的區域內的歷史建築,應按法定程式納入保護範圍,可依據其價值提升為優秀歷史建築或各類文物建築。

  此外,上海將研究社會力量的引入機制。適度有條件開放歷史建築産權轉移,引導社會資金投入保護性置換和更新利用,促進保護管理良性循環。要通過政策導向,吸引國有企業參與保留保護工作,特別是地産集團等有實力的市、區國有企業,在歷史遺留“毛地出讓”地塊調整保護保留範圍政策下,應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的作用、積極參與。同時,適時啟動公房提租程式,增加公房租金收入,緩解長期以來“租不抵修”的局面;同時探索由政府和房屋産權人、公房承租人共同出資、聯手實施改造的可行性。

  座談會上,陳永弟、盧永毅、楊德鈞、鳳懋倫、范思鳴、安翊青、丁嘉春等委員還就創新開發保護機制、加強對保護修繕審批項目評估監督、注重“活化保護”等,與市規土局、市住建委等提案辦理單位負責同志深入協商交流。市政協副主席趙雯參加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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