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個共享自行車團體標準公佈

2017-07-06 08:49:36|來源:新民網|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國內首個共享自行車團體標準公佈:故障車輛應在48小時內拖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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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説:故障共享單車應在48小時內拖離 來源:網絡

  7月5日,《共享自行車》三項團體標準在上海發佈。三項團體標準包括三方面內容:《共享自行車第一部分:自行車》、《共享自行車第二部分:電助力自行車》和《共享自行車服務規範》。

  據悉,這三項團體標準由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與天津自行車電動車協會聯合製定。《共享自行車第一部分:自行車》和《共享自行車第二部分:電助力自行車》有32家單位組成,《共享自行車服務規範》有31家單位組成。摩拜、ofo、小鳴單車、享騎單車等均在組成單位中。

  記者從發佈的自行車和電助力自行車團體標準中發現,除了對自行車各部件的尺寸、防腐蝕性能、檢測標準給出了明確規範,還對支架、泥板、鎖具等在普通自行車上可有可無的零部件提出了要求,明確了在共享自行車上必須配備。同時,也對這些零件提出具體的技術要求。特別是對鎖具提出了互聯網功能要求——一定要配備車載定位系統。

  值得一提的是,《共享自行車服務規範》中對於共享自行車運營單位的服務人員數量、自行車完好率、故障車輛的處理等市民關心的問題,都做出了具體要求。據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介紹,共享自行車按照車輛總數不低於5‰的比例配備維保人員,是參照有樁共享自行車現場調度、維護、保養、人員的比例在10‰而制定的。需要強調的是,這只是最低要求。

  《共享自行車服務規範》中提到,運營單位應保證投入運營的共享自行車使用完好率應不低於95%。而投入運營的故障車輛應在48小時內拖離故障現場,送到停車場或維修點。

  發佈會現場,在上海的共享自行車運營企業都簽訂了《社會團體標準自我聲明承諾書》,也意味著對執行三項團體標準的公開承諾。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透露,三項團體標準起草的全部工作于6月26日完成,2017年10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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