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推出深化企業投資建設審改方案

2017-12-26 10:51:30|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浦東新區推出進一步深化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改革方案 審批,政府只給自己留18個工作日

  浦東新區12月26日召開優化營商環境、深化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改革新聞通氣會,通報《浦東新區進一步深化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改革方案》。根據方案,企業今後在浦東投資建設項目時,從取得土地到獲批施工許可的全流程只需80個自然日,如果是帶設計方案出讓土地的重點項目,其審批流程還將大幅縮短。

  此次改革針對浦東新區範圍內,除關係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生産力佈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項目外的企業投資建設項目。改革目標是希望實現帶設計方案出讓土地的重點産業和功能性項目,企業從取得土地(提交《建設項目基本情況登記表》)到獲批施工許可的全流程可在24個自然日內完成;未帶設計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企業從取得土地(提交《建設項目基本情況登記表》)到獲批施工許可的全流程可在80個自然日內完成。

  對企業來説,24個自然日和80個自然日是什麼概念?浦東新區建交委主任王曉傑介紹,以自然日來計算審批時間,更符合國際慣例。“世界銀行每年公佈的《國際營商環境報告》採用的就是自然日這一單位,我們此次改革就是要對標國際最好水準,最高標準,與世界先進做法接軌。”王曉傑解釋説,“80個自然日大致相當於58個工作日,其中包括了政府審批時間和企業準備材料時間,我們會嚴格約束並督辦政府審批時間不超過18個工作日,餘下的企業所用時間在整個流程中是一個參考值,供企業參考,不具有約束力,加快速度還是放慢速度由企業自己決定。”

  記者了解到,此次改革方案將於2018年1月20日正式實施。

  此外,浦東昨天還成立了張江科學城建設項目管理服務中心和上海市臨港地區建設項目管理服務中心。兩個中心將在張江和臨港地區實施建設項目綜合驗收試點,將過去分散于規劃、土地、環保、水務、交通、綠化、環衛、房屋、民防等部門的建設項目驗收審批職能,整合在一個辦事窗口,進一步降低企業在項目驗收環節的等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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