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辦法公佈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今天發佈消息稱,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暫行規定》,結合本市具體情況,特製定《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
體育類專業報名條件如下:
(1)已在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網上報名期間勾選參加體育類專業統考並完成報名信息確認和統一文化考試繳費的考生,方可參加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
(2)身體健康。報考體育教育專業,對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和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各有關體育院校(專業)可根據專業培養要求,制定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並在招生簡章中予以公佈。
報名現場確認時間: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9:00-15:00。
已在網上報名參加本市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應持經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後取得的14位報名號、2018年市普通高校招生藝體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到上海體育學院(清源環路650號)現場確認體育類專業統考個人報名信息、繳納專業報名考試費(220元),並領取《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准考證》。
體育專項測試項目經2018年3月10日現場確認後不得更改。逾期未確認視為放棄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考試。諮詢電話:021-51253145。
凡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專業考試。所有體育專項考試項目均按該專業項目的競賽規則執行。考生於2018年3月18日(星期日)7:30前持准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準時到上海體育學院(清源環路650號)參加專業考試。遲到15分鐘者取消本次體育項目的考試資格。
考試項目包括身體素質和專項技術兩大項。
身體素質考試項目:100米跑、原地推鉛球、800米跑。
專項技術考試項目:田徑、籃球、排球、足球、網球、羽毛球、乒乓球、體操、武術、游泳共10項。考生可按本人專長、報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規定選擇參加體育專項考試(每人限選一項)。
市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專業考試四門總成績,確定體育類專業市統考合格線,並將於2018年4月上旬委託體育類專業考試實施單位將專業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
體育類專業統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填報相關院校的體育類專業。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藝術、體育專業。體育類本科專業在本科藝體批次中進行錄取;填報體育類專業的考生,不得再填報提前批中的其他專業。
體育類專業最低文化控制分數線由市教育考試院公佈,其中體育類本科專業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數線不低於本市本科文化錄取控制線的70%。專業考試合格且文化成績在相應文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據經過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計劃擇優錄取。已被體育類專業錄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