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消費糾紛案不斷增加,呈逐年翻番態勢;消費者維權領域從衣食住行延伸至追求消費品質、消費安全;共享單車及網約車等新類型消費糾紛引關注。3月12日,上海高院對外通報近年來上海法院消費者訴訟維權案件審理情況,併發布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此次十大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電商、食品安全、養生健身、汽車大額消費及共享經濟新型消費五大領域。具體包括,網絡商鋪售假應對網絡平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網絡公司假宣傳降價信息構成消費欺詐、出售假酒應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銷售未經檢驗檢疫進口食品承擔十倍賠償責任、特殊食品未標注“不適宜人群”違反食品安全標準、誇大保健品效果誘使老年人購買構成欺詐、健身會所擅自更換服務品牌構成根本違約、新車銷售時未告知維修事實構成消費欺詐、提供虛假汽車行駛里程商品信息構成消費欺詐及虛構網約車行駛里程構成消費欺詐。
據悉,近年來上海法院審理的消費糾紛案件數量穩中有降,2015年至2017年分別受理25563件、24138件、21137件,主要原因為電信服務合同糾紛逐年持續下降,且下降幅度明顯。
如今網絡購物消費已成為重要的消費方式,給産品品質監管、售後服務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帶來了新挑戰。上海法院近年來審理的此類案件數量不多,但呈現不斷增長態勢。2015年為265件,2016年快速增長至612件,2017年更是躍升至1053件。
值得注意的是,精神體驗類消費糾紛呈增長態勢,消費者維權領域從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向追求消費品質、消費安全方面延伸,從傳統的實物類消費向體現個人情感體驗的精神消費領域擴展,如旅遊合同糾紛近三年受理的數量分別為301件、672件、751件。
近年來出現的新類型消費糾紛給法院審判帶來諸多挑戰。如迅猛發展的共享經濟經營模式千姿百態,體現出來的法律關係越來越複雜。在市高院公佈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涉及網約車的消費欺詐案。2016年5月,楊某通過某網約車平臺發送用車服務。車主接受請求後未接送楊某,並扣除其25.65元車費。楊某將其訴至法院,要求網約車平臺運營服務方某信息公司返還車費,並賠償其損失500元。考慮到該筆交易所涉金額雖小,但性質惡劣,欺詐故意明顯,法院判決該信息公司賠償楊某500元。此外,上海法院不斷加強前瞻性調查研究,如楊浦法院開展關於共享單車的法律問題研究,金山法院開展網約車的疑難問題研究,從而確保審判既充分保護消費合法權益,又有效引導消費新模式的健康發展。
針對食藥品這一廣大消費者最關心的消費領域,上海法院建立了食藥品案件集中管轄機制,原屬於閔行、徐匯、黃浦、楊浦四區的食藥糾紛案件由上鐵法院集中管轄,中級法院管轄的一審食藥糾紛案件全部集中于三中院管轄。據悉,自去年5月集中管轄後,上鐵法院審結了食藥品案件195件,其中調撤率高達55.38%,改革成效進一步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