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企期待政策精準化持續化

2018-03-27 14:03:21|來源:經濟參考報|編輯:陸琲嘉 |責編:劉徵宇

  從年初的“慘淡”到年末的“回暖”,我國新能源汽車産業在2017年最終實現了較為出色的整體業績,同時也為2018年“雙積分”政策的落地做好了準備。

  不過,不少新能源汽車企業負責人表示,“半年填表、半年生産”“補貼難得、墊錢賣車”等諸多問題,覆蓋了産銷各環節以及上下游配套領域。專家建議,行業扶持政策應該更加精準化和持續化,從政策、技術等層面多措並舉,促進新能源汽車産業轉型升級。

  政策引導需更精準和持續

  7月到11月,這是西部某省一家車企2017年度的“真正生産時間”。該公司副總裁今年1月向記者介紹,去年前6個月,企業都在忙於“搞公告”,當年12月,企業本來可以再完成1000台新能源物流車的生産與交付,“但因為擔心政策變化、技術標準變化導致有可能拿不到補貼,根本就沒敢接單生産。”

  “半年填表、半年生産”——這是《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廣東、四川、北京、湖北、安徽等多地採訪中,不少新能源汽車企業和行業專家集中反映的突出問題。反映到生産銷售環節,就是2015年以來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一直存在“前低後高”,年底快速拉升的情況,這一點在2017年尤為突出。所謂“填表”“搞公告”,就是指多部委聯合製定的《關於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及與之相關的《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只有通過審核納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才能享受免稅待遇。多數企業反映,由於公告和目錄調整力度較大、提前期較短,企業通常需要花費數月才能完成登記,結果就是“半年填表、半年生産”情況突出,産業發展失衡。

  “現在是産業發展快,但政策調整更快,企業不僅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去‘上公告’,成本投入更是驚人,做一個車型公告,企業投入就要達到300萬元左右,10個車型就是3000萬元。”某新能源汽車公司總經理説。他表示,由於標準嚴格、條款嚴密,即使改了保險杠這種細微變動,都意味著需要重新申報,而且必須在一到兩個月內完成,這和傳統車長達一年的申報期形成了鮮明對比。“這導致了很多企業年初不敢生産,下半年瘋狂生産,對行業發展和社會資源都是很大的浪費。”

  一些電池企業也反映,由於扎堆申報,一些配套環節如汽車電池強檢等一度“堵塞”。“全國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只有7家,大家都去搶著檢測,肯定會有趕不上公告的企業,進而影響其生産和銷售時間。”

  一些産業人士認為,“半年生産”的背後,反映出我國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政策引導之手”仍需向更加精準化、持續化的方向發力。

  北京一家電動車公司董事長稱,為防止騙補、引導企業和市場發展,政策的調整是必要的,但預留期不夠,往往會給新能源汽車行業帶來較大的不可預測性,甚至導致企業運營遭遇一定困難。

  退補應考慮産業承受能力

  “墊錢買車”——這是湖北某市車主吳先生的購車經歷。2015年12月從某經銷商處購買一輛比亞迪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後,他個人墊付的3.15萬元地方補貼直到去年才落實到位。在此之前,該經銷商為加大銷售量,通常採取“墊錢賣車”方式,結果墊付資金迅速超過60萬元,“再也不敢墊了。”

  《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獲悉,補貼發放時間過長、資金擠佔壓力過大是國內中小型新能源汽車企業的另一個痛點。

  中部某省經信委裝備工業處處長表示,隨著退補政策的實施,企業運營資金成本的風險還會進一步加大,這在乘用車和分時租賃領域會更加突出。“據我們測算,如果按照3萬公里的核定標準,企業需要等2到3年才能拿到補貼,資金成本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一些受訪企業反映,退補是産業發展的方向,也是國內新能源汽車企業優勝劣汰的必經之路,但也應考慮産業承受能力,避免産業升級進程從“拼技術”變成“拼資本”。

  四川某車企副總經理説,2017年,該企業完成6000台新能源乘用車産銷,目前公司累計墊資達到20億元左右。“我們現在有訂單不敢接,這實際上是財政對企業的欠賬,但企業又不能拿去融資。”

  一些業內人士認為,應該對補貼政策進行更精細的調整、實施,對技術好、運營好、誠信度高的企業提前解放部分資金,促使産業競爭走上良性的循環軌道。

  摸索可持續發展之路

  在走訪新能源汽車企業的過程中,“商業模式創新”是被提及最多的議題之一。

  不少企業坦承,近幾年國內新能源汽車市場持續火爆,最大的動力就來自於國家和地方的財政補貼,因此,圍繞補貼額較高、補貼指標較多的城市展開重點推廣,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從換電站到合資建廠、合資運營,從分時租賃到共享汽車,各種“創新模式”可謂層出不窮,這一定程度上帶動了新能源汽車特別是商用車、城市公交的顯著發展。

  然而,《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採訪中獲悉,在所謂的“創新”旗幟下,不少汽車企業特別是傳統企業,各類合作推廣的“自産自銷”特色也越來越明顯。

  一些行業內專家表示,和傳統汽車企業通常單純“賣車”相比,當前新能源汽車企業普遍處於“經營汽車”狀態,從融資到銷售、運營,對産品應用的介入程度可謂前所未有,這既是一種創新,也對産業監管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對於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而言,運營企業的誠信度特別重要,需要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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