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發佈

2018-06-01 11:29:45|來源:新民晚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崇明“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發佈 兩年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50件

       崇明區人民法院是全市第一個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的法院,集中辦理涉環境資源的民事、行政、刑事及執行案件。5月31日,第二屆崇明世界級生態島環境司法研討會召開。

       會上發佈了《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狀況(2016年6月-2018年5月)》白皮書。白皮書稱,兩年來,崇明法院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50件,佔全院同期收案比例較小。但涉案領域廣,涉污問題多。環境資源案件涉案因素多樣,資源開發利用中産生的矛盾糾紛複雜,污染源頭零散分佈且區域廣,企業違法生産、畜禽養殖造成污染等情況較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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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説:第二屆崇明世界級生態島環境司法研討會召開。崇明法院 供圖

       污染影響大 社會關注高

       環境資源案件具有對環境資源損壞延續時間長、污染波及範圍廣、危害程度深等特徵,容易形成社會聚焦,引發輿論關注。如生産污染、畜禽養殖靠近居民集中區,缺少必要的環保配套設施,粉塵、噪音、污水等違法排放,污染空氣、水域等嚴重影響周邊居民切身利益,容易引發公眾關注和社會輿論。

       同時,保護要求高,利益衝突大。《崇明世界級生態島發展“十三五”規劃》出臺後,崇明地區生態保護力度不斷加強,節能減排專項治理加速推進,灘塗資源開發利用以及畜禽規模化養殖受到更加嚴格的監管。新形勢下職能部門在依據政策、法規淘汰落後産能、收回灘塗、清理環保不達標畜禽養殖場時,往往與經營企業、灘塗承包方和養殖戶産生較大利益衝突。如灘塗開發案件中承包方認為合同約定時間短,前期投入大,灘塗上建有地上物、附屬物等基礎設施,要求給予鉅額補償;發包方則認為合同屆滿收回,且合同並未約定補償條款,故雙方爭議較大。在規範畜禽養殖過程中,有的是引進項目,有的是生態配套項目,有的是扶持項目,且養殖行業獲利空間較大,因此利益衝突明顯,矛盾易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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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説:《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狀況(2016年6月-2018年5月)》白皮書發佈。崇明法院 供圖

       環保理念弱 維權意識強

       環境資源案件還有一個特點,就是環保理念弱,維權意識強。在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過程中,部分經營主體生態環保意識仍較為淡薄,民眾維權意識卻與日俱增。部分經營者受經濟利益驅使,一味降低生産成本,對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違法生産造成的危害缺乏認識,忽視環保配套設施建設,産生污染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如有的混凝土生産企業為圖水、電使用便利,將生産設施建在居民聚居區域,引發嚴重的噪音、揚塵污染;有的餐飲行業經營者油煙防控設施配備不全,對周邊住戶、商戶造成影響;有的畜禽養殖場建在村落附近,污水貯存設施不達標,導致周邊居民正常生活受到影響,引發附近民眾舉報維權。

       白皮書建議,強化協調聯動,形成生態監管合力。在污染防治、違法查處、打擊犯罪等方面通過強化聯動機制,搭建信息共享平臺,進一步加強環境資源監管和源頭治理。尤其對於河湖水域、灘塗濕地等自然資源的監管,進一步打破不同部門之間的壁壘,整合執法力量,實現監督管理無縫對接,切實改變環境資源保護單打獨鬥、各自為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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