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法院“被執行人懲戒教育會”升級

2018-07-27 09:00:33|來源:新民晚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長寧法院“被執行人懲戒教育會”升級:邀“老賴”旁聽“拒執罪”庭審

  邀請“老賴”現場旁聽一起“拒執罪”案件庭審、向30名被執行人作“誠信守約”法制教育、對3名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強制措施並立即送拘。7月26日,長寧區法院舉行的2018年度第一次被執行人懲戒教育會升級到“3.0”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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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説:3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被法警帶上法庭。長寧法院供圖

  7月25日,長寧法院的被執行人懲戒教育會首次將會場設在該院刑事案件審判法庭,首先是3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被法警帶上法庭,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逐一宣讀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3名被執行人被當場戴上手銬,隨即押往看守所司法拘留。據悉,這3名被執行人分別涉及相鄰關係糾紛、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糾紛及借款合同糾紛。其中一名被執行人經執行法官多次釋法後仍拒絕拆除3平方米的違章搭建,損害了申請人(其鄰居)的合法權益;另一名拖欠工程承包借款的“老賴”在年初與申請人簽訂分期付款協議後,半年內多次以各種藉口拒絕來法院履行義務,3萬餘元欠款至今分文未還。

  接著,被執行人林穎(化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開庭審理。林穎在一起民事案件中對給付108萬餘元貨款及利息負有連帶責任,判決生效後申請執行人浙江省某醫藥保健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申報財産階段,法院查明林穎名下有一套與其父親共有的房産。然而當執行法官到不動産登記中心查封其房産時發現,林穎在申報財産後不久便通過買賣交易的方式將房産變更登記為其父親單獨所有,致使其名下已無房産可供執行,人為限制了執行工作的開展。長寧法院執行局於今年4月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同時綜合各類證據後認為,林穎通過變更房産登記從而轉移財産的方式規避執行的行為,已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隨即被移送至公安機關。7月2日,長寧區檢察院以林穎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在被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後,被告人林穎感受到法律的巨大威懾,對過往行為反思並産生強烈悔意,主動認罪。開庭前,其父親已變賣掉唯一房産併為其還清全部欠款及利息120余萬元,林穎也取得了申請人的諒解,法庭最終判處林穎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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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説:庭審現場。長寧法院供圖

  庭審結束後,法官向全場被執行人釋法析理,同時告誡在場的被執行人切忌心存僥倖、規避執行,否則極有可能“聰明反被聰明誤”,像本案被告人一樣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不僅損害自身經濟、信用甚至人身自由,還將付出登上“失信黑名單”和犯罪前科記錄的沉痛代價。

  會後,被執行人紛紛表示現場旁聽“拒執罪”庭審對自己“衝擊很大”“感觸很深”,願意盡最大努力履行生傚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本次“颶風行動”中長寧法院共對5名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4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共支付到位款項100余萬元,另有4名被執行人受教育震懾後,聯繫申請人希望能再通過協商解決履行問題。

  據悉,“被執行人懲戒教育會”是長寧法院大力推進執行工作的一項特色舉措,自2016年首次舉行以來,通過會議現場拘“老賴”、實況直播抓“老賴”等極具震撼力的舉措,向到會的被執行人開展針對性的法制教育,取得了切實效果。今年啟用的“3.0版本”新增邀“老賴”現場旁聽拒執罪庭審的環節,展現了法院在“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中與公安、檢察聯手打擊拒執罪的最新成果,對被執行人形成更加強大的威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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