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上海市人社局(市醫保辦)獲悉,17種國家醫保談判準入抗癌藥已納入上海2017年版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目前已完成藥品信息更新和收費系統調整,11月19日起可全面執行。
根據9月3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印發《關於將17種抗癌藥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範圍的通知》,新增準入的17種抗癌藥品均為治療血液腫瘤和實體腫瘤所必需的臨床價值高、創新性高、病人獲益高的藥品,其中西妥昔單抗等4種藥品上海已先行納入了醫保支付,其餘13種此次也全部納入,這些藥品的醫保限定支付範圍和醫保支付標準均按國家規定執行,其中腫瘤靶向藥品醫保支付仍延續上海現有政策,實行個人定額標準自負。同時,為進一步減輕癌症患者藥費負擔,在綜合考慮藥品價格下降、醫保基金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後,原先上海已納入醫保支付的部分腫瘤靶向藥個人定額自負標準也進行了相應下調。
抗癌藥談判降價、納入醫保支付和個人定額自負標準下調等各方效應疊加後,上海癌症患者藥費負擔將明顯降低,如非小細胞肺癌治療用藥“甲磺酸奧希替尼片80mg*30片(商品名:泰瑞沙)”原先全部費用患者自負,市場價約1760元/片,現納入醫保後,個人只需自負204元/片,負擔降低了近90%;原先已納入上海醫保支付的結直腸癌治療用藥“西妥昔單抗注射液100mg/20ml/瓶(商品名:愛必妥)”市場價約3650元/瓶,個人定額自負標準為1290元/瓶,這次下調為510元/瓶,個人自負又降低了60%。
此外,為進一步減輕困難人員自負藥費負擔,上海醫保部門將腫瘤靶向藥個人定額自負部分同步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各類減負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