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公安碑林分局開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傳活動。
15日上午,公安碑林分局聯合轄區相關單位在鐘樓郵局門口開展主題為“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傳活動,民警通過展板展示、發放宣傳資料、法律法規講解等方式向群眾宣傳《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反分裂國家法》、《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法》以及防範邪教知識手冊,向群眾講解法律知識。
為紮實提升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實效,分局國保大隊深入轄區校園,開展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傳講座,活動以主題宣講,LED屏滾動播放及發放宣傳資料的方式,通過課件講解,向在校師生宣傳了國家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增強了廣大師生的國家總體安全觀意識。此外,分局各派出所組織民警深入社區向群眾發放宣傳資料,在提升轄區群眾的法律、安全意識和緊急避險能力的同時,積極利用轄區郵局、廣場、醫院、大型商超、小區、商鋪等主要建築地標大型戶外屏、商戶廣告屏、移動警務車LED螢幕滾動播放宣傳教育標語,提升群眾維護國家安全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提高群眾的安全意識。(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張雷 碑林警方供圖)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