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委召開常委會議 審議通過我省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研究巡視巡察、市場監管體制改革和城市基層黨建等工作
本報訊 8月17日,山西省委書記駱惠寧主持召開十一屆山西省委第36次常委會議,審議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山西省委貫徹《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關於市縣市場監督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傳達貫徹全國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經驗交流座談會精神,研究山西省貫徹落實意見。
會議審議通過《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會議指出,各級各部門要把環保督察整改工作作為貫徹落實習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的重大舉措,按照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單進一步細化分工,建立臺賬,切實把責任壓下去,把問題解決好。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對整改工作親自抓、負總責,帶頭領辦重要整改事項,發揮示範作用。牽頭單位要加強組織協調,協同單位不得推諉扯皮,共同保證整改任務如期完成。要堅持標本兼治,當前重點推進取締“散亂污”企業等四個專項行動,堅決完成年度環保約束性指標,以環保倒逼經濟轉型,同時要舉一反三,完善長效機制,努力構建綠色生産和生活方式。要嚴格督察考核,強化過程檢查,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強化環保督察督政問責,強化生態環保工作考核,積極營造促整改、抓落實的良好氛圍。
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市縣市場監督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會議指出,市場監管體制改革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的重要舉措,是山西省開展先行先試的重要內容。試點市要把握改革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銳意開拓創新,山西省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協同一致,共同為在山西省推開提供可複製的經驗。
會議審議通過《中共山西省委貫徹〈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會議指出,山西省實施辦法貫徹中央部署要求,總結山西省近年來巡視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重點解決巡視巡察一體化、機構隊伍建設、工作程式完善、組織保障、推動整改落實等重大問題,為山西省開展巡視巡察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礎。各級黨委要認真踐行巡視工作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巡視巡察監督政治作用,紮實推進巡視整改自行“回頭看”工作,不斷把巡視巡察工作引向深入。
會議同意山西省委組織部貫徹落實全國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經驗交流座談會的具體意見。指出,近年來,山西省城市基層黨建工作不斷加強,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各級黨委要像抓農村基層黨建那樣抓城市基層黨建,堅持政治引領、組織引領、能力引領和機制引領,結合“三基建設”,積極探索山西省城市基層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有效路徑。
會議審議通過了《山西省委中心組2017年下半年學習安排》《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機構建設的若干規定》《關於加強新形勢下引進外國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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