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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分局創新警務監督機制 提升執法執紀效能

發佈時間:2018-01-16 13:17:03 | 來源:國際在線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國際在線山西頻道報道(薛陽 實習生 陳佳):1月15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分局召開警務活動監督員工作機制集中交流採訪會。2017年以來,小店分局黨委緊緊圍繞太原市副市長、公安局長馬潤生在分局調研時提出的“引入第三方監督,規範警務活動,傳遞公安聲音”的新理念,探索建立警務監督員隨警作戰新機制,監督警風警紀,見證執法過程,保障民警權益,化解矛盾糾紛,在增進社會和諧、促進執法公正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會上,12名警務監督員一一發言,講解各人在警務監督員的崗位上所參與的工作,經歷的典型案件,交流經驗,發表意見。

  監督、見證、調解和宣傳是警務監督員的職責。警務監督員監督民警的工作,按時值班,做工作記錄;見證民警的執法辦案行為;協助案件糾紛的調解;宣傳公安民警的作為。

  警務監督機制,促進民警文明理性執法,為公安民警和人民群眾搭起橋梁,宣傳民警的工作成果,同時也起到第三方見證的作用。

  孟強斌,是并州之劍的一名記者,也是一名警務監督員。他分享了一個典型案例。2017年11月底,淩晨時分,太原王村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報警求助,稱自己在一家娛樂場所遇到了困難。民警和警務監督員到達現場得知,這名男子在娛樂場所消費3200元卻沒錢付賬,所以報警求助,要求民警為他解決這件事。民警現場好言勸導無果,將雙方帶回警局繼續好言相勸。淩晨5點多,該男子的朋友為其結清未付賬款,這件事算是解決了。但是,該男子從王村派出所出來後直接撥打12345投訴該民警接到報警卻不幫他解決問題。孟強斌以警務監督員的身份提交情況説明報告,並附有執法記錄儀所拍的視頻,幫助民警維權。警務監督員機制,起到幫助民警維權的作用。

  自警務監督員機制創建以來,群眾來信來電投訴總量同比下降15.4%,群眾矛盾調解化解量提高了16.8個百分點,公安隊伍實現“零違紀”,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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