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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探索立法事項引入第三方評估

發佈時間:2018-01-25 09:11:20 | 來源:山西日報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山西省探索立法事項引入第三方評估

  山西日報訊(記者楊文)1月1日,新修訂的《山西省動物防疫條例》正式施行。這部法規修訂過程中,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委託山西大學對原法規進行立法後評估,對修訂過程中爭議較大的重要條款進行專項評估,為修改、完善法規和立法決策提供了重要參考。近日,記者從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獲悉,截至2017年底,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已先後探索在6部法規立法事項中開展法規評估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增強法規的針對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確保立法過程科學公正,真正成為代表民意、反映民情、集中民智的實踐活動。

  在立法過程中引入法規評估工作,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部署的重要改革舉措,也是2015年修正立法法的新增內容,旨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品質。

  近年來,在沒有成熟模式可借鑒的情況下,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積極探索推進法規評估工作,先後依託高校、企業、基層人大、律師事務所,建立地方立法研究諮詢基地和基層立法聯繫點,並在全國兄弟省市中率先設立法規評估處,堅持先行先試,不斷完善工作機制。

  2015年以來,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連續三年將法規評估工作列入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對修訂的《山西省動物防疫條例》等4部法規進行立法後評估,對新制定的《山西省汾河生態修復和保護條例》等2部法規進行立法通過前評估,對立法工作過程中17項爭議較大的重要條款進行專項評估,保證了立法工作的科學性。

  據介紹,在對《山西省動物防疫條例》(下文簡稱《條例》)開展立法後評估過程中,形成了評估總報告、法治實踐資料等五個方面共計59.9萬字的評估成果。評估報告認為,隨著動物防疫法的重新修訂和山西省動物防疫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條例》在許多方面已不能滿足現實需要,並對如何修改和完善《條例》提出了完善動物疫病預防相關制度、規範動物和動物産品的檢疫制度、增強動物防疫工作的保障服務機制、進一步明確法律責任設置等5個方面的意見、建議。同時,針對爭議較大的重要條款還形成了7個專項評估報告。

  實踐證明,在立法過程中,結合工作實際,適時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立法工作中的積極作用,開展法規評估工作,對於修改和完善法規、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提高立法品質,成效十分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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