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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三月起施行

發佈時間:2020-01-22 15:22:21 | 來源:山西日報 | 編輯:李佳藝 | 責編:李勝蘭

       1月19日,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召開的《山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條例》經剛剛閉幕的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3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推進轉型綜改的重要突破口,先後出臺一系列重要舉措,形成了一些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和做法。《條例》將這些重要舉措,如數字政府建設的“五個一”工程,深化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等以法規形式固定下來,突出了山西特色,有利於推進山西改革。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趙建平介紹,《條例》主要從優化審批、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和法治保障等五方面,對優化營商環境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規範,特別是對“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和數字政府建設作出明確規定。

  推進數字政府建設事關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事關人民群眾福祉,事關全省高品質轉型發展。對此,《條例》作出積極回應,規定各級政府應當加快職能轉變,以數字政府建設為牽引,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同時詳細規定了“一朵雲”“一張網”“一平臺”“一系統”和“一城墻”在我省實施的具體要求。

  開展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突破口。改革推行兩年多來,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受到國務院通報表揚和中組部的充分肯定。《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不斷擴大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的實施範圍,在法治框架內持續減少審批事項,不斷推動承諾制改革向縱深發展。

  關於建設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條例》要求縣級以上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簡化審批手續,提高服務效能;完善施工圖勘察設計品質承諾制、設計人員終身負責制、重要工程專家論證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關於“一枚印章管審批”改革。《條例》明確,縣級以上政府應依法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現“一枚印章管審批”。並對如何實施事項劃轉、歸併審批、印章管理等分別作出規定。

  此外,與其他省市的相關立法相比,《條例》還在創新企業服務、創新監管方式、降低市場主體運行成本、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等方面進行了多角度、立體化的制度創新。(記者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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