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三晉要聞 正文

山西四部門出臺意見指導辦理刑事案

發佈時間:2020-03-24 08:52:43 | 來源:山西日報 | 編輯:石麗敏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四部門出臺意見指導辦理刑事案 為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遠程辦理提供制度保障

  山西日報訊(記者閆書敏 鄧偉強)為充分發揮信息化技術在辦理刑事案件中的作用,降低辦案安全風險、提升辦案效率,近日,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製定《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做好刑事案件遠程視頻提訊、會見、開庭等工作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使用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的遠程視頻提訊系統的分工配合、操作流程、法律文書保管交接、安全防護等工作內容明確規定,規範了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遠程視頻提訊、會見、開庭等工作,併為今後遠程視頻提訊系統常態化運用提供制度保障。

  《規定》指出,遠程視頻提訊、會見、開庭是指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全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律師,依託全省辦案單位、監管場所遠程視頻系統,開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訊、會見及開庭等工作。開展工作時,全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加強溝通、互相配合、統籌調度,盡力滿足辦案需求。同時要加強必要性、緊迫性的評估,確保信息技術化資源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的合理運用。

  《規定》要求,全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以及律師進行遠程視頻提訊、會見、開庭實行網上預約制度。遠程視頻提訊、會見、開庭等工作開始前15分鐘,相關單位要做好遠程視頻設備的聯調,確保正常使用。公安監管場所負責監管場所提訊室提訊工作。

  《規定》提出,遠程視頻提訊、會見、開庭前,相關辦案單位或律師將主要法律文書、證件通過郵寄或網絡列印提前送至公安監管場所。遠程視頻提訊、會見、開庭等工作形成的法律文書及工作筆錄由公安監管場所所在地的相關辦案單位當日統一從公安監管場所取回。

友情連結

        山西省人民政府|新華網山西頻道|人民網山西頻道|央廣網山西頻道|中國新聞網山西頻道|山西網絡廣播電視臺|山西日報|太原日報 

  太原廣播電視臺|山西晚報|太原晚報|黃河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