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普惠保障機制 促進可持續發展
2022-02-14 11:33:41來源: 中國教育報責編: 陳晨

  前不久,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學前提升計劃”),將“完善普惠保障機制”作為三大重點任務之一。

  普惠保障機制的完善是為了更好地鞏固普惠成果,完成既定目標。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全國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4.74%,超額完成了2018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到2020年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0%”的目標。可以説,“入園難”“入園貴”確實在普惠學前教育政策的實施下得到有效緩解。

  在保證普惠成果得到進一步鞏固的基礎上,“學前提升計劃”要求,“到2025年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5%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達到50%以上”。要全面落實這一發展要求,切實提高幼兒園保教品質,仍需進一步完善普惠保障機制。

  現今看來,在普惠政策的推動下,學前教育在過去十多年裏得到快速發展,但由於底子薄、欠賬多,在一些薄弱地區,如貧困的農村地區、“三區三州”、原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普惠性資源依然短缺,仍需加強普惠性學前教育投入;再加上三孩政策的實施,經費投入不足、教師待遇保障不到位、科學保教水準有待提高等問題比較突出,學前教育目前仍是整個教育體系中最薄弱的環節,“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在一定時期內依然是困擾老百姓的煩心事之一。因此,普惠保障機制的完善在這樣的背景下就愈加迫切。

  與此同時,完善普惠保障機制很重要的方面是促進普惠性學前教育的可持續發展。事實證明,普惠是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問題的根本之策,也是滿足人民對學前教育需求的重要之法。但普惠政策作用的發揮、目標的達成並非一朝一夕之事。當前,在切實落實各級政府發展學前教育責任,優化完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辦園體制,落實政府投入為主、家庭合理分擔、其他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機制,健全幼兒園教師配備補充、工資待遇保障、促進教師專業能力發展機制等方面,仍有許多還未理順的內容,這些內容正是制約普惠性學前教育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問題。

  在“十四五”期間,各類體制機制不僅要確保其既定職能的完成,保障“普及普惠”政策的順利有效實施,更重要的是能通過相互調試,不斷解決新問題、迎接新挑戰,煥發無限生命力。具體而言,學前教育管理體制是發展普惠性幼兒園的頂層設計,發揮統攬全局的作用;幼兒園辦園體制是落實管理體制的載體;經費投入與成本分擔機制可以説是保障機制的硬核要素,是普及普惠政策落實、運轉的基礎;師資保障機制是普惠性幼兒園保證幼兒享有受教育權的重要條件。四類體制機制各自發揮重要作用,同時四者之間密切關聯、環環緊扣。

  因此,進一步完善普惠保障機制,需要著力推進四類體制機制齊頭並進、相互聯動:一是繼續健全國家—省市—縣三級學前教育管理體制,重點落實縣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提升跨部門協同治理能力,完善動態監管機制。二是繼續完善以縣為主的普惠性幼兒園認定機制,鼓勵各類辦園體制的幼兒園向普惠性轉化。三是科學核定普惠性幼兒園辦園成本,明確分擔比例,落實財政補貼、稅費租金減免等相應的扶持政策。四是規範幼兒園教職工配備補充標準,積極落實教職工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工資能夠及時足額發放、同工同酬。同時,理順教師專業發展的培養機制,尤其要加大農村和欠發達地區幼兒園教師培養力度,突出實踐導向,提高培訓實效。

  總的來説,普惠性學前教育的可持續發展,是普惠性學前教育政策實施的核心命題,普惠保障機制的完善,則是普惠性學前教育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所在。進入“十四五”,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將在補齊普惠性資源短板的同時,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完善體制機制和提高學前教育品質上來。要真正實現學前教育的高品質發展,需在鞏固普及普惠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破解制約學前教育發展的瓶頸問題,全面提升幼兒園的保教品質。(作者 侯莉敏 劉倩 廣西師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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