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了《全國學前兒童學籍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就《辦法》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辦法》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研製出臺《辦法》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2018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提高學前教育信息化管理水準。202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的意見》提出加強學前教育學籍管理。制訂《辦法》,加強學前兒童信息管理,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二是促進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需要。經過實施四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我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已經達到92%,實現了基本普及,但在出生人口變化、全面推進實施新型城鎮化與鄉村振興戰略的新形勢下,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精準實施財政補助政策等,都對準確掌握在園幼兒信息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需建立學前兒童學籍管理制度,為學前教育高品質發展提供支撐。
三是加強幼兒園規範管理的需要。當前,各地對學前兒童在園信息的採集、管理等存在不規範問題,迫切需要制訂出臺學前兒童學籍管理辦法,明確學前兒童入園、轉園、離園、畢業等各環節信息管理,進一步保障學前兒童受教育權益,規範幼兒園辦園行為。
《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辦法》堅持問題導向與規範發展,圍繞學前兒童學籍管理,主要規定了五個方面內容:
一是明確適用範圍,強調《辦法》適用於幼兒園等學前教育機構中三周歲到入小學前兒童的學籍管理,2—3歲幼兒在園信息參照管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保持一致。
二是明確功能定位,強調學前兒童學籍管理是學前教育管理的重要內容,為做好學前教育規劃、優化資源配置、規範幼兒園辦園行為等提供支持。
三是明確管理體制,規定學前兒童學籍管理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宏觀指導、省級統籌、以縣為主、幼兒園實施。
四是明確學籍建立與變動流程,強調凡在依法舉辦的幼兒園就讀的學前兒童均須建立學籍,學籍號一人一號,小學學段接續使用,終身不變,學籍變動管理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制度。
五是明確保障措施,強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學前兒童學籍管理隊伍建設、強化學籍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
為確保學前兒童學籍信息準確,《辦法》作了哪些規定?
答:確保學籍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是學前兒童學籍管理的基本要求。《辦法》從四個方面作出規定:
一是規範學前兒童學籍全過程管理,《辦法》聚焦學前兒童入園、轉園、離園、畢業、升學以及緩學留園等學前兒童學籍管理的不同情形,分別明確了學籍管理內容、核辦流程與時限,確保學籍管理有據可依。
二是明確限制性要求,突出強調不得使用虛假信息給學前兒童建立學籍,不得重復建立、空挂學籍等。
三是建立學籍定期核驗制度,要求幼兒園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時核準學前兒童學籍,處理問題學籍,確保學籍變動信息準確、人籍一致。
四是強化違規問責,對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幼兒園在學籍管理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違規情形作了列舉,明確了處罰要求。
《辦法》在保障學前兒童信息安全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辦法》對學前兒童學籍信息安全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具有本區域學籍數據的管理與使用權,要建立學籍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強化國家學前兒童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學前兒童學籍系統)賬號密碼管理等。
二是嚴格數據使用,要求各級管理人員依法保護學前兒童個人信息及相關隱私,嚴格遵守數據使用權限、規則和範圍,嚴防學籍數據洩露和學籍信息濫用。
三是明確責任追究,對於洩露或非法使用學前兒童學籍信息的,要求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辦法》對保障學前兒童學籍管理有何具體規定?
答:《辦法》設立“保障措施”一章,對保障學籍管理作出明確規定。
一是強化學籍管理隊伍建設,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學籍管理工作力量,幼兒園應有人負責學籍管理工作,定期開展學籍管理培訓指導,學籍管理人員應先培訓後上崗。
二是強化技術保障,明確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負責學前兒童學籍系統的功能設計和用戶體驗改進,為採集和管理學前兒童學籍數據與及時監督學籍異常情況提供技術保障。
三是強化經費投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大學籍管理經費投入,支持設施設備更新、學籍管理隊伍培訓等。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