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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強買強賣”新銷售辦法7月實施

2017-07-10 16:52:45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原標題:經銷商換個花樣“強買強賣”?

  城裏套路深,回村裏也未必好使。一度被消費者翹首以盼的新《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本月起實施,加價、搭售等強買強賣現象是否有所改善?上週末,全媒體記者走訪本地多家汽車經銷商發現,加價的依然在加價,捆綁保險的現象也沒變。唯一有區別的是,經銷商更注重與客戶“溝通”,讓客戶“自願”同意加價和搭售行為。強勢品牌和貨源緊俏車型“強買強賣”現象尤其突出。有業內人士指出,新《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下簡稱新《辦法》),指導意義多於約束。

  車市實況:

  還是那個“愛買不買”的套路

  新《辦法》對汽車經營中的多種亂象進行規範,如經銷商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違者“處3萬元以下罰款”;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的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産品的提供者和售後服務;而且允許消費者異地買車、銷售商並不是只能銷售單一品牌汽車。

  在記者採訪當中,消費者最為關心的是:新政中禁止經銷商加價銷售和捆綁銷售等措施能否落實。上週末,記者在本地汽車市場暗訪了一圈後發現,與客戶簽約加價自願書、加服務費、不加價就不給訂車的時間、收取提車費、加裝潢等,4S店的“套路”依舊,一些緊俏車型依然是“愛買不買”。7月1日前一直在加價的車型,至今仍在加價,如途觀L、途昂、漢蘭達等仍要加裝精品裝潢包,保時捷macan、奔馳邁巴赫、冠道2.0T車型、福特F-150,依舊要加價,最低加2萬元,最高加15萬元,而且還沒有現車,不加價就沒定下交車時間。

  “官方指導價從來就不是市場價,加價是市場需求造成,都是自願的,消費者可以不買。”本地一經銷商負責人如是告訴記者。在記者採訪當中,大多數汽車銷售顧問對新《辦法》表示冷淡。一些購車消費者向記者表示,真要較真投訴的話,時間和精力成本太高,不值得。“能接受就買,不能接受加價就買其他車吧。”

  調查A:

  出廠就“自帶”精品套件

  買不買隨你

  新《辦法》第十條: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産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暗訪] 記者先後來到本地一家豐田和大眾店,針對熱銷車型漢蘭達和途觀L進行購買諮詢,銷售人員表示,提車需在原價上加2萬元不等,因為“原車增加了前後保險杠裝飾、腳踏板、防爆膜、行車記錄儀”等加裝精品,不加這些精品錢,買不買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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