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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件獲救文物 在珠海“安家”

2017-07-19 08:41:21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南方日報訊:18日,拱北海關將近年來查獲的瓷器、錢幣、木雕等一批文物共計165件,移交給廣東省文物局,並由該局指定珠海市博物館收藏保管。

  這批移交文物中不乏精品,如明代“大明宣德年制”款方型銅爐、明洪武“大明通行寶鈔”、粉彩花口碗、金漆木雕窗花等。另有112枚從唐代到民國時期的銅幣以及兩箱陶瓷殘片。

  據介紹,上述移交文物主要為拱北口岸、橫琴口岸以及九洲口岸旅檢渠道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七十九條,海關依法沒收的文物應當登記造冊,妥善保管,結案後無償移交文物行政部門,由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收藏。這些劫後重生的文物將在珠海“安家”。

  “下一步將在對文物作進一步鑒定的基礎上,摸清文物價值,安排在珠海市博物館展出,讓市民一睹這些‘寶貝’的風采。”珠海市博物館副館長陳振忠介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六十一條,文物出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經審核允許出境的文物,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發給文物出境許可證,從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運送、郵寄攜帶文物出境,應當向海關申報;海關憑文物出境許可證放行。 (記者 吳帆 通訊員 徐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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