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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實施首日—— 處罰與教育並行 交警文明執法獲稱讚
2020-09-02 11:59:47來源:南寧日報編輯:唐志強責編:趙瀅溪

《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實施首日—— 處罰與教育並行 交警文明執法獲稱讚

  ▲在民族大道,騎電動自行車出行的市民主動戴上了頭盔。     本報記者梁楓攝

《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實施首日—— 處罰與教育並行 交警文明執法獲稱讚

  ▲志願者進行佩戴頭盔文明安全引導。(交警供圖)

  本報訊(記者朱新韜 實習生黃柱玲 龔章逸)9月1日起,《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施行,當天上午南寧交警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統一執法整治行動。 

  記者在現場看到,按照該《條例》規定,大多數市民在騎乘電動自行車出行時都自覺遵守法規佩戴頭盔,但也有部分市民因未戴頭盔受到了處罰。交警部門統計數據顯示,昨日9—10時,全市共查處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違法行為448起,其中駕駛員428起,乘坐人20起。 

  9時,在民族大道雙擁路口,市民黃先生騎電動自行車出行因未戴頭盔被交警攔下,成為在該路口因《條例》正式施行受罰第一人。黃先生稱,他平時都是駕駛汽車出行,昨日因急著趕去辦事又怕堵車,選擇騎電動自行車卻忘記戴頭盔。根據《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黃先生被處以20元罰款,15日內需持處罰決定書到銀行繳納罰款,逾期不繳將會産生滯納金或被納入徵信黑名單。 

  在民族大道雙擁路口,記者看到受到處罰的市民中,有不少市民是因為沒有養成戴頭盔的習慣,被交警攔截或被開出處罰決定書時,才從電動自行車後箱或腳踏板處拿出頭盔戴上。還有一些市民被交警攔截後才恍然醒悟:“今天是9月1日?我記錯時間了。”也有市民因乘坐電動自行車未戴頭盔受到處罰。南寧交警在查處整治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違法行為的同時,對其他交通違法行為也一併進行了查處整治。 

  “你好,這是我們編印的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手冊,拿回家後多學習。”昨日交警在街頭還向市民發放宣傳資料,積極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增強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養成文明出行的好習慣,為創建文明城市添磚加瓦。對年紀較大的違法市民,交警在對其未戴頭盔行為作出處罰決定的同時,還現場贈送一頂頭盔,並手把手教其正確佩戴,這一暖心舉動讓市民很感動,並表示今後騎電動自行車出行一定會戴好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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