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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加強進口冷鏈食品查驗監管 外埠入邕進口冷鏈食品必須集中查驗
2020-12-07 09:33:37來源:南寧日報編輯:唐志強責編:趙瀅溪

  南寧雲—南寧日報訊(記者 葉禎)近日,南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佈外埠入邕進口冷鏈食品實行集中查驗監管的通告。從12月5日起,凡外埠入邕進口冷鏈食品必須到監管倉開展查驗並取得《南寧市進口冷鏈食品出倉證明》(以下簡稱出倉證明),方可進入市內儲存、使用、加工、銷售。 

  目前,南寧市設立廣西五洲金橋農産品有限公司、廣西海吉星凍品市場管理有限公司、南寧壯寧冷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三家冷庫為外埠入邕進口冷鏈食品集中查驗監管倉(以下簡稱監管倉)。凡外埠入邕進口冷鏈食品必須到監管倉開展查驗並取得出倉證明,方可進入市內儲存、使用、加工、銷售。 

  根據通告要求,監管倉所在城區、開發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成立派駐監管倉聯合工作組。外埠入邕進口冷鏈食品貨主(所有人、購貨者、承運商、接貨人)應在進口冷鏈食品抵達南寧前24個小時,向監管倉所在城區(開發區)聯合工作組提交《進口冷鏈食品集中查驗報檢單》報備。監管倉聯合工作組在接到報檢單後,應及時受理並將受理號反饋給貨主。 

  監管倉聯合工作組應根據報檢單對外埠入邕進口冷鏈食品開展查驗,查驗是否持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憑證、消毒證明等,確保手續齊全、貨證相符後方可出具出倉證明;如未取得核酸檢測憑證、消毒證明的,監管倉聯合工作組應按照規定組織開展全面消毒和核酸採樣檢測,合格後方可出具出倉證明。 

  5日起,在南寧市內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冷鏈食品必須持有出倉證明;凡未取得該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不得在南寧儲存、銷售、加工。通告實施後,進口冷鏈食品、運輸者、儲存服務提供者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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