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西公辦學校教育項目收費清單公佈 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要根據學生或家長自願原則開展
南寧雲—南寧日報訊(記者 韋靜)《關於公佈廣西公辦學校教育項目收費清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近日印發,公佈了廣西公辦學校教育項目收費清單,並提出要對各級各類公辦學校收費項目進行清單管理,各中小學校(幼兒園)除教育項目收費清單外,未經國家或自治區批准,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嚴禁學校或其他機構以任何名義在校內代收其他任何費用。
廣西公辦學校教育項目收費清單明確了公辦高等(中職)教育收費、公辦義務教育收費、公辦高中教育收費、公辦學前教育收費等四類的收費標準、收費範圍、收費文件依據。具體來看,公辦高等(中職)教育收費包括學費、住宿費、考試費、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其中,服務性收費包括上機、上網、語音室使用、琴房使用服務費;校園網絡入網、使用費;檔案資料查證及翻譯費;信息檢索查詢、資料複印(制)費;借閱圖書滯還費;學生宿舍熱水費;補辦證(卡)工本費;學校醫院或醫務室收費;車輛以及場館等設施使用服務費;校園停車收費;培訓費。代收費則有教材費,軍訓服裝費,公寓用品代收費,專業服裝及用品費,超定額水電費,外語等級考試、計算機等級考試、普通話測試等各類考試報名費考試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體檢費以及其他費用(學校代學生辦理居民身份證、遷移戶口等服務)。
清單還對高等(中職)學校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的收費標準作出了明確規定。如上機上網服務費收費標準最高為每小時1.5元,實行包月的,每生每月不超過30元,使用語音室、琴房服務費收費標準最高為每小時3元;校園網絡入網費收費標準最高不超過50元/戶(一次性收取),網絡使用費最高標準不超過30元/戶·月;借閱圖書滯還費收費標準為0.1元/冊/天;學生因丟失或損壞學生證、借書證、畢業證、就餐卡等證卡需申領補辦的,學校可收取補辦證(卡)工本費,每證(卡)不超過10元(校園一卡通不超過30元)。學校不得統一組織學生參加各類商業保險,不得代收代辦商業保險(費),不得從中收取任何形式的保險折扣或手續費。
此外,公辦義務教育收費包括農村地區(縣城及以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代收費、設區市(建成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服務性收費、設區市(建成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代收費等。公辦學前教育收費包括學前教育學校保教費、住宿費、代收費等。公辦高中教育收費包括普通高中學校學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其中,服務費主要是學生宿舍熱水費、遺失補辦飯卡(IC卡)工本費、伙食費等。清單顯示,公辦高中學生首次辦理飯卡(IC卡)不得收費,(下轉2版)(上接1版)遺失補辦飯卡(IC卡)工本費最高不超過10元/卡,具體標準按實際成本核定。
《通知》明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要根據學生或學生家長自願原則開展,嚴禁採取強制或變相強制手段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自治區將根據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對教育收費項目清單實行動態調整。各有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要積極落實治理教育亂收費專項整治工作的有關精神,明確責任,守土有責,加強監管,確保國家及自治區的教育收費政策得到有效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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