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秩序,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在全區部署開展了涉及老年旅遊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專項整治行動,並公佈一批涉老年旅遊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指導案例。
本次整治行動重點摸排以藝術品經營為名實施詐騙、非法集資、非法傳銷等藝術品市場涉及養老詐騙問題隱患;重點排查旅行社以預付卡、會員費、理財産品等形式誘導老年人“消費”“投資”的旅遊市場涉及養老詐騙問題隱患;重點加強對利用信息網絡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旅行社分支機構的執法檢查,摸排一批文化和旅遊市場涉及養老詐騙問題隱患線索並進行處置。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提醒,廣大老年消費者應提高防範意識,審慎選擇文化和旅遊産品,自覺抵制低價遊,遠離“小恩小惠”套路遊,以更好地保護自身安全和合法權益。廣大消費者如發現涉老年旅遊、藝術品經營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可通過12337智慧化舉報平臺、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2345、涉老年旅遊舉報專線0771-5529062和全國文化市場舉報平臺(jbts.mct.gov.cn)進行舉報監督。
涉老年旅遊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指導案例
案例1:某旅行社對外用愛尚旅遊的名義進行宣傳招徠,以團費每人99元的價格招徠組織91名老年人赴貴州三日遊,以明顯低於接待成本的團費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案例2:某旅行社廣西分公司通過老年人體育協會平臺,假借慶祝中國共産黨成立100週年紅色火炬傳遞之旅活動,以辦理活動卡形式誘騙捆綁廣大老年同志參加活動,每人交納198元的辦卡費用就可以獲得1套紅軍服、1瓶洗衣液和免費遊覽3條旅遊行程(包括往返的交通、用餐、住宿和導遊服務等內容),行程中以誘騙、強迫等手段讓老年遊客參加加點自費項目,並安排進購物店消費。
案例3:桂林某國際旅行社以團費140元每人的價格地接玉林某國際旅行社旅遊團55名老年人赴桂林龍勝三天兩晚遊,以向組團社支付買團費用接待團隊,在接待過程中以模糊景點欺騙遊客,誘騙旅遊者參加另行付費項目,安排進購物店購物。
案例4:南寧某旅行社以每人零團費的價格接待廣西某旅行社55名老年人赴桂林龍勝三天兩晚遊旅遊團,再以團費140元每人的價格交由桂林某旅行社地接,不向地接旅行社支付團費,而由地接旅行社返團費獲取不當利益,由地接旅行社誘騙、變相強迫安排老年遊客加點自費、進購物店購物(價格虛高、質價不符、“三無”産品),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文 林姍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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